、、、及等內容。
筆試試卷滿分為120分,設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為70分。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的應聘人員,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數,按1:3的比例確定各崗位參加專業測試人員名單,同一崗位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專業測試。(參加筆試的應聘人數與擬聘崗位數達不到3:1要求的,以筆試成績合格線確定進入專業測試人員名單)。
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資格復審及心理測試
入圍專業測試人員須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依據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與信息進行。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等材料的,取消其參加面試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規定時間內依次等額遞補。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明等原件和復印件及報名資格審查表等相關材料。
注意:
1.以上材料均須原件及一份復印件,相關材料不全不予受理現場確認報名。
2.屬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須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3.報名資格審查表需自行打印,現場簽名(在報名平臺報名通過后可打印)。
資格復審通過的考生需按學校要求參加心理測試,測試結果僅作為參考,不計入總成績、不對外公布。未按要求進行心理測試的,視為自動放棄此次應聘資格,不予進入專業測試環節。
資格復審及心理測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專業測試
專業測試滿分為100分,根據崗位需求采取試講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專業測試主要考查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崗位技能、和能力等方面的情況。測試當天實際參加專業測試人員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的,以當日參加專業測試同一種類專業測試方式應聘考試人員的平均分數,確定該應聘崗位進入下一環節最低分數線,專業測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下一考核環節。
專業測試順序現場抽取,成立專業測試考官組,每個測試組由7位專家組成,其中校外專家不少于4人,專業測試成績當場評定并公布。
六、成績合成
考核總成績為百分制計算方式,按筆試成績的40%和專業測試成績的60%合成總成績(計算公式:筆試成績÷1.2×0.4+專業測試成績×0.6),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數和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如最終合成總成績相同,以專業測試成績得分高者優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績均相同,則采取加試的方法,加試方案另行公布)。
七、體檢與考察
體檢考察人選崗位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工作由學校統一組織實施。
(一)體檢
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二)考察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在體檢、考察合格人選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最終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兩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八、公示
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報請學校黨委審議通過后,在學校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九、簽約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照管理權限報主管部門核準。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規定時間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等證書的報考人員,以及接到學校報到通知后15日內未按時來校報到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規定,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實行聘用制,須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有關事宜
保密、監督等事項: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試規則和保密、回避等規定負責組織實施,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并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請保持電話暢通,隨時關注安徽職業技術大學通知。
人事處咨詢電話:(任老師)、(劉老師)
學校紀檢部門電話:
本公告最終由安徽職業技術大學人事處負責解釋。
安徽職業技術大學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