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做好2015年全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面試工作,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2015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等有關規定,經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決定舉行賀蘭縣2015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面試,現將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二)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原則;
(三)堅持專業匹配、人崗相適原則。
二、招聘程序
(一)資格審查
根據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統一安排,已在寧夏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寧夏人事考試網站發布《2015年寧夏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并采取現場、電子郵件等報名的方式,目前已完成前期招聘工作的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初審等工作。
根據招聘工作整體安排,現就資格復審具體事宜安排如下:
1、資格復審時間:12月24日(星期四)
2、資格復審地點:賀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光明路仁和巷4號)
3、參加復審人員:59名考生(具體名單附后)
4、需提供的材料:
《2015年寧夏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公告附件2)、戶口簿、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2016年應屆畢業生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打印)原件和復印件,提供近期同底2寸照片2張。
此次招聘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報考的崗位應聘者,通過資格復審后直接進入面試,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當場領取《面試通知書》。報考人員所提供的證件不全或證件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相符的,視作不具備報考資格條件。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
(二)面試組織工作
1、面試的原則
面試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施“陽光操作”,按規定的程序進行。做到面試方法科學適用、組織嚴密規范。
2、面試崗位及人員的確定
2015年全縣共計劃招聘高層次人才9個崗位,10個人。按照資格復審通過的實際人數確定,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
3、面試的時間和地點
面試時間:12月25日(星期五),為期1天。
面試地點:賀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五樓
聯系人:張麗云 聯系電話:
參加面試考生務必于面試當日早晨7時整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面試通知單》到達指定地點報到,由工作人員核對人數和身份,按應聘崗位參加抽簽,確定考號及面試順序。抽簽完畢后考生在候考室等候面試。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由工作人員代為抽簽。考生在面試當日早晨8時整正式開考后,15分鐘內未能到達指定候考室的,視為自動放棄,作缺考處理。
4、面試方式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試題由區市專家命題,面試時間為15分鐘。
具體面試事宜由縣人社局組織進行,縣紀檢監察對試題的密封、運輸、保管等工作全程監督。
5、面試成績公布
面試滿分為100分,考生面試成績達不到60分(百分制)的,取消招聘資格。
面試成績實行當場計分,當場向考生公布面試得分。
整個面試工作結束后,在紀檢監察人員監督下,對考生成績進行復合。面試成績出現并列時,采取加試的方式,以最后一次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面試結束后,將面試成績在賀蘭縣政府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期為3天。
(三)體檢
1、體檢工作由賀蘭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同級紀檢部門對體檢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2、體檢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和行業有關規定執行。
3、用人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經賀蘭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同意,可以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4、應聘者要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如在規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5、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申請復檢的應聘者,應另外承擔復檢相關費用。
6、因放棄體檢資格或體檢不合格等情況出現崗位空缺的,該崗位不再遞補。
(四)考察
1、考察工作由賀蘭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委托招聘單位負責實施。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中還要對應聘者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
3、根據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在考察中確實發現因個人品德低下、有不良政治或誠信記錄、弄虛作假等行為且被有關部門依法依規予以處理(解除處分或超過處分期除外),并確有事實依據,經上一級紀檢監察部門書面確認的,可取消招聘資格。
4、因放棄考察資格或考察不合格被取消資格等情況出現崗位空缺的,該崗位不再遞補。
(五)公示及聘用
1、根據面試、體檢、考察結果,由賀蘭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確定擬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報請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并在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站公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賀蘭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提出意見,并填寫《寧夏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擬聘用人員審批花名冊》、《寧夏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各一式三份和《寧夏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統計表》,報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被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取消后空缺的崗位不再遞補。
2、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3、聘用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并按規定辦理編制、檔案移交、工資、戶籍遷移等相關手續。
三、紀律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自治區人社廳及社會各界監督。
面試考官及相關工作人員要遵守保密制度,防止泄露試題和其他面試資料。如果發現有泄密和徇私舞弊行為的,參照中組部、人社部《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126號)和自治區黨委組織部、人社廳《關于從嚴處理公務員錄用考試違規違紀行為有關問題的通知》(寧人社發[2009]92號)有關規定,追查責任,嚴肅處理。
對違反規定的考生,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資格,取消聘用、記錄考生誠信檔案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其他
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項或本方案未盡事宜,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0951—8067978
監督電話:0951—8061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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