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招生對象及辦法
原則上小學入學年齡為截至2022年8月31日年滿6周歲(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含2016年8月31日出生)的適齡兒童。在學校有空余學位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放寬,但必須是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年滿6周歲的兒童。
(一)片區內居民子女
片區內居民子女以各學校招生范圍內住宅房產為入學依據。
根據學校招生范圍,在規定時間,持住宅房產證(不動產權證書)、戶口簿的原件及復印件到對應學校登記。
1.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城區有獨立產權或屬于主產權人(按份共有的份額產權人)共有產權的住宅房產的,可以在該房產對應招生范圍的學校入學。住宅已入住尚未取得住宅房產證的,須提供購房合同和購房增值稅發票。房產證上明確購買的公寓為“住宅式公寓”,其房產可視為“住宅房產”。
學生父母在城關小學一年級招生范圍內有住宅房產證的,可以根據家長意愿安排到城區其他小學(百荷小學、秋浦小學、南湖小學、月亮湖小學除外)就讀,由城關小學審核登記,報區教體局協調。
城區戶籍自建房未取得房產證,且已實際居住的(學校上門核實“實際居住”),自建房人子女到所對應招生片區的學校入學,還須提供自建房的土地證(或購買宅基地發票)等證明材料。
2.適齡兒童戶口在城區,其父母在城區無住宅房產且長期居住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的,且出生登記至今與父親(母親)和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戶口簿上,并三代同住至今,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住宅房產可作為登記入學依據,還須提供適齡兒童父母城區無住宅房產證明。
3.城區正在拆遷、尚未安置的拆遷戶居民子女,可以以原居住地或現居住地為登記入學依據,還須提供原居住地證明(征收協議書)或現居住地證明、搬遷證等材料。
4.保障房居民子女,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城區無其他住宅房產,可以在保障房所在地對應招生范圍的學校入學,還須提供保障房證明材料(如住建部門的批復文件等)和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城區無其他住宅房產證明。
5.適齡兒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整戶非貴池戶籍,持有效的城區《居住證》,且城區無住宅房產,可以在《居住證》載明地址對應招生范圍的學校入學,還須提供適齡兒童及其父母《居住證》和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城區無住宅房產證明。
6.符合《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主城區非住宅商品房去庫存的若干意見》(池政〔2017〕78號)規定,在有效期內購房,持有已在不動產登記部門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屬首次登記為產權人),并已辦理購房人子女戶口遷入手續的,到遷入后戶籍地對應招生范圍的學校入學,還須提供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和購房人子女戶口遷入手續(戶口簿)。
7.適齡兒童父母購買“服務型公寓”或“出讓/市場化商品房”,屬城區住房且實際居住的(學校上門核實“實際居住”),可依據“房產證(不動產權證書)”登記入學,還須提供證明日常居住的水、電繳費憑證和其父母城區無住宅房產證明。
(二)政策優待人員子女(具體要求見附件)
政策優待人員子女指符合條件的軍人子女、公安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疫情防控一線人員子女、外來投資商服務綠卡持卡人子女、引進培養高層次人才子女、徽商服務卡持有人子女。
城關小學不接收符合政策優待人員子女入學。
(三)進城務工人員子女
原則上,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在定點學校入學。符合條件的市經開區企業進城務工隨遷人員子女由定點學校朝陽小學、綠地小學接收,符合條件的高新區企業進城務工隨遷人員子女由定點學校濱湖實驗學校、平天湖小學接收,符合條件的其他進城務工隨遷人員子女由定點學校齊山小學接收。在片區內居民子女和政策優待人員子女錄取結束后,非定點學校在學位有余的情況下,可招收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入學。
申請在城區小學就讀的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父母在城區租住,其父母一方合法從業1年以上(簽訂《勞動合同》)并在2022年6月30日之前正常參加市、區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6個月以上,在租住地對應招生片區的小學學位空余的情況下,其子女可申請在租住地對應招生片區的小學入學;租住城關小學片區的,由人民路小學或新城明珠小學接收。須提供:父母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城區無住宅房產證明、房屋租賃協議(須經公安部門備案)、社保繳費清單、戶口簿或子女出生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2.父母在城區經商1年以上,其子女可申請在城區小學入學。原則上到定點學校登記入學,也可到有空余學位的學校申請。須提供城區無住宅房產證明,房屋租賃協議(須經公安部門備案)、《營業執照》、戶口簿或子女出生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3.父母在城區租住并且至少一方在城區務工,其子女也可申請在城區小學入學。原則上到定點學校登記入學,也可到有空余學位的學校申請。須提供城區無住宅房產證明、房屋租賃協議(須經公安部門備案)、務工者與已在工商部門登記注冊的單位簽定的《勞動合同》、戶口簿或子女出生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同時提供3個月以上支付工資有效憑證。
5.招生時間
(一)家長報名登記時間:2022年8月14日~16日;
(二)報名材料核查時間:2022年8月17日~26日;
(三)領取入學通知書時間:2022年8月27日~28日;
(四)正式報名入學時間:2022年8月31日。
6.咨詢電話
、
7.投訴電話
8.相關附件
附件:政策優待人員子女入學審核要求
一、軍人子女。符合市教體局、軍分區政治工作處、市雙擁辦《關于印發〈池州市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細則〉的通知》(池教體基〔2022〕12號)的軍人子女,須提供軍人所在部隊團級以上單位政治工作部門出具的材料(含學生父母工作單位、崗位職務、崗位性質及立功等級證明等)、戶口簿或子女出生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在2022年7月30日前到區人武部辦理相關手續,軍分區政治工作處核定后,由區人武部在2022年8月10日前報區教體局統籌安排入學。
二、公安子女。符合公安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號)規定的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須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戶口簿或子女出生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在2022年7月30日前到市公安局登記,由市公安局審核后于2022年8月10日前報區教體局統籌安排入學。
三、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人員子女。符合市教體局、市消防救援支隊《關于印發〈池州市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人員子女教育優待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池教體基〔2019〕204號)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人員子女,須提供消防救援人員所在單位總隊(駐地為池州市的可為支隊級單位)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身份認定證明、戶口簿或子女出生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到區消防救援大隊登記,并在2022年7月30日前到市消防支隊政治處核準,由區消防救援大隊于2022年8月10日前報區教體局統籌安排入學。
四、抗疫一線醫護人員子女。符合市教體局《關于對奮戰在抗疫一線醫護人員未成年子女重點開展教育關愛工作的通知》(池教體基〔2020〕1號)和區委、區政府印發的《貴池區關心關愛疫情防控一線人員及有關待遇落實工作實施辦法》(貴疫防指〔2020〕69號)規定的2020年抗疫一線醫護人員子女,依據市衛健委提供的抗疫一線醫護人員名單、現居住地證明、戶口簿或子女出生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在2022年8月10日前到區教體局審核,審核通過后統籌安排入學。
五、綠卡持卡人子女。符合《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規范外來投資商服務綠卡管理工作的通知》(池政辦〔2018〕9號)和市人才辦《關于進一步規范高層次人才服務綠卡發放管理工作的通知》(池人才組字〔2018〕1號)規定的綠卡持卡人子女,須提供有效期內的《服務綠卡》、現居住地證明、戶口簿或子女出生證的原件及復印件,于2022年8月10日前到區教體局審核,審核通過后統籌安排入學。
六、高層次人才子女。符合《中共池州市委、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新時代“池州英才計劃”強化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人才支撐的實施意見》(池秘〔2019〕92號)規定的規模以上企業、入選國家、省、市級人才項目的企事業單位(含在池高校),引進培養的創新創業人才、高級經營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專業技術人才等子女,須提供企業或企事業單位相關證明材料、引進培養的人才相關證明材料(含學歷、職稱、創新成果等)、現居住地證明、戶口簿或子女出生證的原件及復印件,于2022年8月10日前到區教體局審核,審核通過后統籌安排入學。
七、徽商服務卡持有人子女。符合省民營辦、省經信廳、省教育廳、省人社廳、省衛健委、合肥市政府、蕪湖市政府、徽商銀行、安徽民航集團《關于印發<安徽省徽商服務卡管理暫行辦法>及<徽商服務卡服務指南>的通知》(皖民營辦〔2021〕7號)規定的徽商服務卡持卡人子女,須提供《徽商服務卡》、現居住地證明、戶口簿或子女出生證的原件及復印件,于2022年8月10日前到區教體局審核,審核通過后統籌安排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