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篇一】2020年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管理知識》復習資料
策劃應急預案時應考慮的因素:
2006年9月20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頒布了《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06,并于2006年11月1日實施,該導則明確了應急預案應包含的內容和編制要求,為應急預案的規范化建設提供了依據。
根據有關法規及該導則的要求,編制應急預案時應進行合理策劃,做到重點突出,反映主要的重大事故風險,并避免預案相互孤立、交叉和矛盾。策劃重大事故應急預案時充分考慮以下因素:
(1)重大危險普查的結果,包括重大危險源的數量、種類及分布情況,重大事故隱患情況等。
(2)本地區的地質、氣象、水文等不利的自然條件(如地震、洪水、臺風等)及其影響。
(3)本地區以及國家和上級機構已制定的應急預案的情況。
(4)本地區以往災難事故的發生情況。
(5)功能區布置及相互影響情況。
(6)周邊重大危險可能帶來的影響。
(7)國家及地方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篇二】2020年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管理知識》復習資料
鍋爐輸煤工段安全技術規程:
1、天車須專人操作,司機須熟悉天車的構造、性能及技術規程,并經考試合格后,方能操作。
2、每班開車前,必須進行下列檢查:
(1)電氣設備是否良好安全。
(2)機械各部緊固、潤滑是否符合要求。
(3)照明設備是否好用。
(4)制動閘的動作是否靈活。
(5)綱絲繩在鄭筒上排列與緊固的情況是否良好,鋼絲繩有無斷絲或出油情況。
(6)滑輪與滑線是否完好無損。
(7)行程范圍有去障礙物,發現的問題待解決后,方可開車。
3、起吊前要對大車、小車和煤爪上升限位器進行空載試車、確認情況正常后方可使用。
4、起吊前要正確掌握物體的重量,嚴禁超負荷起吊,吊車上應設有標明起重能力的銘牌。
5、司機上下天車,要走專用梯子和平臺,不準沿天車軌道或由這一天車爬到另一天車上。
6、駕駛室應鋪絕緣板,無用之物嚴禁放在駕駛室內。
7、天車工作時,不準進行加油、擦抹和修理工作。
8、天車進行檢修的修理時,必須切斷電源、加鎖,并掛警告標志。
9、天車空負荷運轉時,煤爪必須升起至少超一人高度。
10、必須垂直起吊重物,禁止用移動大車或小車的方法來拖運重物。
11、大車及小車必須以最緩慢的行速,逐漸靠近軌道的端部,大車一般應距廠房墻壁1m左右停車。
12、司機必須聽從指揮人員的指揮,聯絡信號要事先規定好,如司機看不準信號時,不得盲目開車,發現危險情況時,司機應立即停車,緊急停車信號不論誰發出,都應立即執行。
13、每次開車前必須發出警告信號,正常操作時,不準作用限位開關停車,煤爪升動時臨近上限位器時必須停車,特別要防止在限位器失靈時,拉斷鋼絲繩發生落鉤落物事故。
14、軌道及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要接地良好。
15、檢修后,工具和設備不許放在大車、小車及天車梁上,以免掉落傷人。
16、天車司機要嚴格執行對天車的檢查、檢修、維護保養制度,特別煤抓滑輪部分,每次定期檢查、檢修時一定要將滑輪軸、煤抓根徑部分進行無損探傷。
17、天車司機要經常注意檢查,大車軌道是否因雨浸濕或有害氣體的腐蝕,使墊木朽料及固緊件松動,避免使天車脫軌導致重大事故的發生。
18、突然停電時,司機應立即把所有控制器移到零位,拉下駕駛室的總開關。
19、控制器應逐級開動,在機械安全停止運轉前,禁止開倒車,只在特殊情況下方準急剎車或開倒車。
20、如發現漏電,應停止使用,并立即找電工修理。
21、夜間作業應有充足的照明。
22、天車工作完畢后,必須停在規定的位置,并將吊鉤升到上面,控制器處于零位,切斷電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