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有關加分政策,截止2014年3月10日共有70人申報并提交了加分材料。經嚴格審查,對每個申報者的加分情況進行了確認。現將申請加分人員的加分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七天。
凡對加分人員情況有異議的,請在公示期內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弄虛作假,提供不實加分證明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加分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舉報電話:雙流縣監察局 ()
雙流縣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分中心()
雙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雙流縣教育局
2014年0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