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兒升學# #2025年江西撫州南城縣《中小學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方案》通知#】2025年江西撫州南城縣《中小學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方案》已公布,©無憂考網現將原公告公布如下: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工業園區管委會、城市社區管委會,縣政府有關部門:
《2025年南城縣城區中小學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方案》已經縣第xx屆人民政府第51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25年3月3日
2025年南城縣城區中小學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方案
為加強我縣義務教育招生管理,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科學合理安排城區中小學新生入學,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權益,進一步規范我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招生和辦學行為,維護招生秩序,促進教育公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江西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江西省規范義務教育辦學行為若干規定》《江西省普通中小學辦學基本規范》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則
(一)就近優先,免試入學。凡符合就近優先條件的入學對象,應當相對就近安排入學,完成義務教育。各招生學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試招錄新生,嚴格禁止招收擇校生。
(二)公平公正,信息公開。全面推行陽光招生、信息公開管理制度,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嚴格執行免費入學政策,公辦義務教育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與入學掛鉤的費用。
(三)一人一籍,人籍一致。全面應用全國學籍系統組織招生工作,嚴格實行“一人一籍、人籍一致”,加強招生計劃管理,確保招生入學工作有序進行。
二、招生對象
(一)南城縣城區小學一年級招生對象為年滿六周歲,符合在南城縣城區就讀條件且未入學的適齡兒童。
(二)南城縣城區初中一年級招生對象為符合在南城縣城區就讀初一條件的小學畢業生。
三、招生條件
符合下列七個條件之一的可在城區學校就讀。
(一)城區戶籍。學生本人屬建昌鎮常住戶籍滿半年且戶主為學生法定監護人的(2025年2月28 日及以前),根據其戶籍所在地安排到相應學區學校就讀。
注:凡被拆遷無實體房屋的空掛戶籍學生可安排城區學校就讀,與營業執照、進城務工、居住證及商品房網簽備案合同條件等同。
認定材料:經縣公安機關認定的戶口簿原件。
(二)不動產權證。學生本人或其父母在城區有成套住宅并取得不動產權證且產權達100%的,根據其不動產權證所在地安排到相應學區學校就讀。
認定材料:①經縣公安機關認定的戶口簿原件或學生的出生證;②不動產權證書原件或蓋有不動產登記中心公章的不動產權信息(情況)表。尚未取得不動產權證書的則提供向開發商購買成套住宅商品房的購房合同原件(須裝修入住,由教體局工作人員2人含一名縣紀委縣監委駐教體局紀檢監察組成員上門核實確認)。③尚未取得不動產權證書的生態移民須提供學生的戶口本原件、建房批復文件、學生父母房產的水費或電費發票(由教體局工作人員1人、縣紀委縣監委駐教體局紀檢監察組成員1人和建昌鎮政府工作人員核實確認)。
(三)人才引進及優撫優待對象。
1.烈士子女。
2.傷殘軍人、參戰人員、帶病回鄉軍人等享受國家定期生活補助的優撫對象和榮立三等功及以上退役軍人子女。
3.現役軍人(含文職)子女。
4.公安英模、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
5.因公犧牲的消防救援人員、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消防救援人員、從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退出(不含辭職、辭退)人員、在職消防救援人員子女。
6.符合我縣人才引進、招商引資政策的人員子女。
7.本縣教體系統在編在崗教職工子女及其他政策規定的優撫優待對象子女。
以上優撫優待人員子女,根據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與教體局商定后就近安排到相應學區學校就讀。
認定材料:《現役軍人證》、《烈士證》或其他有效材料以及能反映學生與優撫對象家庭關系的戶口簿或學生的出生證。
(四)營業執照。學生父母在城區從事個私經營活動、有實體店且取得營業執照滿半年以上的,即2025年2月28日及之前取得的營業執照的可安排城區學校就讀。
認定材料:①經縣公安機關認定的戶口簿原件或學生的出生證;②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正副本、相應的租賃合同及租賃商鋪產權、繳納租金等相關材料。城區經營戶需經教體局工作人員1人、縣紀委縣監委駐教體局紀檢監察組成員1人和市監局工作人員到現場核實其經商地點及經營項目的真實性,并在《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上簽字蓋章確認。
(五)進城務工。學生父母在城區務工,簽有企業正式勞動合同,繳納社保或提供銀行工資流水賬單滿半年以上的,即2025年2月28日及之前的可安排城區學校就讀。
認定材料:①經縣公安機關認定的戶口簿原件或學生的出生證;②監護人與用工單位簽訂的符合相關規定的《勞動合同》、用工單位為員工繳納半年及以上的社會養老保險金證明材料(縣級社保部門出具)或銀行工資流水單。
(六)居住證。學生或學生父母持有城區居住證年滿半年的,即2025年2月28日及之前的可安排城區學校就讀。
認定材料:①學生持有居住證的提供經縣公安機關認定的居住證原件;②學生父母持有居住證的提供經縣公安機關認定的居住證原件及學生的出生證明。
(七)商品房網簽備案合同。學生本人或其父母在城區購買了成套住宅,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并到不動產登記部門完成網簽備案,房屋產權達100%的,可以安排城區學校就讀。
認定材料:①經縣公安機關認定的戶口簿原件或學生的出生證明原件;②蓋有“南城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合同備案專用章”并有合同備案號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
四、學區范圍
1.實驗小學學區范圍:
從太平橋頭往西沿勝利路至勝利路與盱江大道交匯口以南→勝利路與盱江大道交匯口往南沿盱江大道至盱江大道與孔家嶺交匯口以東→盱江大道與孔家嶺交匯口往西沿孔家嶺至孔家嶺與建昌大道交匯口以南→孔家嶺與建昌大道交匯口往南沿建昌大道至建昌大道與體育西路交匯口以東→建昌大道與體育西路交匯口往東沿體育西路、體育路至體育路與王府大街交匯口以北→體育路與王府大街交匯口往北沿王府大街至王府大街與勝利路交匯口(太平橋頭)以西。
2.盱江小學學區范圍:
從河東大橋(九鼎大橋)橋頭往西沿登高東路至登高東路與交通路交匯口以南→登高東路與交通路交匯口往南沿交通路、建昌大道至建昌大道與孔家嶺交匯口以東→建昌大道與孔家嶺交匯口往東沿孔家嶺至孔家嶺與盱江大道交匯口以北→孔家嶺與盱江大道交匯口往北沿盱江大道至盱江大道與勝利西路交匯口以西→盱江大道與勝利西路交匯口往東沿勝利路至勝利路與王府大街交匯口以北→勝利路與王府大街交匯口(太平橋頭)往北沿王府大街至河東大橋(九鼎大橋)以西。
3.泰伯小學學區范圍:
從河東大橋(九鼎大橋)橋頭往西沿登高路至登高路與交通路交匯口以北→登高路與交通路交匯口往北沿交通路至交通路與南城大道交匯口以東→交通路與南城大道交匯口往東沿南城大道至南城大橋(新萬年橋)以南→南城大橋(新萬年橋)往南沿河堤、王府大街至王府大街與登高路交匯口(河東大橋)以西,建昌鎮萬年橋村。
4.第一小學學區范圍:
勝利西路與建昌大道交匯口往西沿勝利西路至勝利西路與山水大道交匯口以北→勝利西路與山水大道交匯口往北沿山水大道、迎賓路至迎賓路與南城大道交匯口以東→迎賓路與南城大道交匯口往東沿南城大道至南城大道與交通路交匯口以南→南城大道與交通路交匯口往南沿交通路至勝利西路與建昌大道交匯口以西。
5.登高學校小學部學區范圍:
勝利西路與山水大道交匯口往西沿勝利西路至南城火車站以北→勝利西路與山水大道交匯口往北沿山水大道、迎賓路、南城大道至南城大道與交通路交匯口以西→南城大道與交通路交匯口往西沿212省道至萬坊鎮與建昌鎮交界處以西。不含建昌鎮宋家排村、堯家邊村、楊龍灣村。
6.第二小學學區范圍:
體育西路與建昌大道交匯口往西沿體育西路、體育西路延長段至火車站貨場以北→火車站貨場往北沿鐵路至火車站廣場以東→火車站廣場往東沿勝利西路至勝利西路與建昌大道交匯口以南→勝利西路與建昌大道交匯口往南沿建昌大道至建昌大道與體育西路交匯口以西,建昌鎮義倉上村。
7.近溪小學學區范圍:
火車站貨場往東沿體育西路至體育西路與建昌大道交匯口以南→體育西路與建昌大道交匯口往南沿建昌大道、建昌南大道至建昌南大道與南城大道南段交匯口以西→南城大道南段與建昌南大道交匯口往東沿南城大道南段至建昌大橋橋頭以南→建昌大橋橋頭往南沿盱江河堤至株良鎮與建昌鎮交界處以西→體育西路與建昌大道交匯口往西沿體育西路、體育西路延長段至火車站貨場以南,建昌鎮駱坪村、廟前村、麻姑山村、麻源村、黃家圍村、姚家巷村。
8.建昌小學學區范圍:
從王府大街與體育路交匯口往西沿體育路至體育路與建昌大道交匯口以南→體育路與建昌大道交匯口往南沿建昌大道、建昌南大道至建昌南大道與南城大道南段交匯口以東→建昌南大道南與南城大道南段交匯口往東沿南城大道至建昌大橋橋頭以北→建昌大橋橋頭沿盱江河堤向北至王府大街與體育路交匯口以西。
9.東方紅小學學區范圍:
盱江河以東的建昌鎮區域范圍,洪門鎮渡口村及付前村,天井源鄉蔡王殿村,港下園村,天井源村1組、5組、11組。
10.建昌鎮中心小學學區范圍:
南城大道與交通路交匯口往北沿212省道至萬坊鎮與建昌鎮交界處以東→南城大道與交通路交匯口往東至新萬年橋頭以北→新萬年橋頭沿撫河河堤至建昌鎮與萬坊鎮交界處以西,建昌鎮宋家排村、堯家邊村、楊龍灣村。
11.實驗中學學區范圍:
勝利路與王府大街交匯口(太平橋頭)往西沿勝利路、勝利西路至勝利西路與建昌大道交匯口以南→勝利西路與建昌大道交匯口往南沿建昌大道、建昌南大道至建昌南大道與南城大道南段交匯口以東→建昌南大道與南城大道南段交匯口往東至建昌大橋橋頭以北→建昌大橋橋頭往北沿濱水公園路、王府大街至王府大街與勝利路交匯口(太平橋頭)以西。
12.泰伯學校初中部學區范圍:
勝利路與王府大街交匯口(太平橋頭)往西沿勝利路至勝利路與盱江大道交匯口以北→勝利路與盱江大道交匯口往北沿盱江大道、北門外路、交通路、212省道至建昌鎮與萬坊鎮交界處以東→勝利路與王府大街交匯口往北沿王府大街、王府大街北延伸段、撫河西河堤至與萬坊鎮交界處以西,建昌鎮楊龍灣村、萬年村。
13.南城縣第二中學初中部學區范圍:
建昌大道與老花樓下路交匯口往西沿老花樓下路至老花樓下路與山水大道交匯口以北→老花樓下路與山水大道交匯口往北沿山水大道、迎賓路至迎賓路與南城大道交匯口以東→迎賓路與南城大道交匯口往東沿南城大道至南城大道與交通路交匯口以南→南城大道與交通路交匯口往南沿交通路、北門外路、盱江大道至盱江大道與勝利西路交匯口以西→勝利西路與盱江大道交匯口往西沿勝利西路至勝利西路與建昌大道交匯口以北→勝利西路與建昌大道交匯口往南沿建昌大道至建昌大道與老花樓下路交匯口以西。
14.登高學校初中部學區范圍:
勝利西路與山水大道交匯口往西沿勝利西路至南城火車站廣場以北→勝利西路與山水大道交匯口往北沿山水大道、迎賓路、南城大道、212省道至建昌鎮與萬坊鎮交界處以西,建昌鎮宋家排村、堯家邊村。
15.近溪中學學區范圍:
勝利西路與山水大道交匯口往西沿勝利西路至火車站廣場以南→勝利西路與山水大道交匯口往南沿山水大道至山水大道與城南路交匯口以西→山水大道與城南路交匯口往東沿城南路至城南路與建昌南大道交匯口以南→城南路與建昌南大道交匯口往南沿建昌南大道、昌廈大道至建昌鎮與株良鎮交界處以西,建昌鎮駱坪村、黃家圍村、廟前村、姚家巷村、義倉上村、麻姑山村、麻源村。
16.南城一中初中部(東方紅校區)學區范圍:
盱江河以東的建昌鎮區域范圍,洪門鎮渡口村、沙坪村、付前村、大源村及天井源鄉蔡王殿村、港下園村、天井源村1組、5組、11組。
17.實驗中學與近溪中學公共學區范圍:
(1)建昌大道與老花樓下路交匯口往西沿老花樓下路至老花樓下路與山水大道交匯口以南→老花樓下路與山水大道交匯口往南沿山水大道至山水大道與城南路交匯口以東→山水大道與城南路交匯口往東沿城南路至城南路與建昌大道交匯口以北→城南路與建昌大道交匯口往北沿建昌大道至建昌大道與老花樓下路交匯口以西,戶籍為建昌鎮花樓下村五組村民和六組村民。
(2)建昌南大道與南城大道南段交匯口往東沿南城大道至建昌大橋橋頭以南→建昌大橋橋頭往南沿盱江河堤至株良鎮與建昌鎮交界處以西→建昌南大道與南城大道南段交匯口往南沿昌廈大道至株良鎮與建昌鎮交界處以東。
五、招生方式
(一)城區小學一年級招生
按照上述招生條件準備材料,在8月20日—23日內直接到所在學區學校現場辦理報名手續或通過贛服通網上報名。
城區小學招生采取學區內就近優先及統籌調劑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1.就近優先入學
符合上述“招生條件”的第一、二、三項。
2.統籌調劑入學
學校在學位有空余的情況下,對符合上述“招生條件”的第四、五、六、七項的,按順序依次錄取,在沒有學位空余的情況下,將名單報至教體局,由教體局根據各學校學位情況進行統籌調劑。
(二)城區初中七年級招生
城區初中招生采取學區內就近優先、電腦派位及統籌調劑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1.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在4月14日-18日通過贛服通網上報名。
(2)線下報名:城區小學畢業生,在4月18日前將相關材料原件交生源地學校;非城區小學畢業生,需在城區初中入學的,按照上述招生條件準備材料,在4月18日前到縣教體局教育股辦理報名手續。
2.招生方式
(1)學區內優先入學:符合城區招生條件的1、2、3項的學區學生優先錄取到相應的初中學校。
(2)電腦派位入學:
①電腦派位的學校:南城縣第二中學、泰伯學校、南城一中、登高學校、近溪中學
②派位條件:符合城區招生條件的4、5、6、7項的小學畢業生和城區小學、建昌鎮所屬小學畢業且人籍一致無有效證件的畢業生,可以根據學生及家長意愿參加派位。在城區小學、建昌鎮所屬小學就讀但人籍不一致的畢業生不可以參加電腦派位,其可以在城區初中就讀,但須服從教體局統籌安排。
③派位學位:學校招生計劃數減去學區內就近優先入學數的差額為電腦派位學位數。當學校完成學區內優先入學招生后無剩余學位,則不進行電腦派位。有剩余學位時,則實行電腦隨機派位。
④派位方法:
A、符合城區招生條件的4、5、6、7項的小學畢業生和城區小學、建昌鎮所屬小學、洪門鎮付前村小學畢業且人籍一致無有效證件的畢業生,學生及家長可以且只能申請到有空余學位的城區初中學校(不含南城縣實驗中學)中的一所學校就讀。
B、當南城縣第二中學、泰伯學校、南城一中、登高學校、近溪中學的申請人數少于或等于相應學校的空余學位數時則相應學校的申請學生全部錄取到對應的城區初中學校,不用進行電腦派位。
C、當南城縣第二中學、泰伯學校、南城一中、登高學校、近溪中學的申請人數大于相應學校的空余學位時,則要對相應學校的申請學生進行電腦隨機派位來確定錄取人員,未派位成功的申請學生再次進行電腦隨機派位到其他有學位空余的學校。
(3)統籌調劑入學
在城區小學及建昌鎮所屬小學就讀但人籍不一致的畢業生,符合4、5、6、7項城區招生條件但沒有填報《南城縣2025年城區初中學校電腦派位志愿表》的小學畢業生,符合城區初中招生條件但未在4月18日前通過贛服通網上報名或到縣教體局教育股辦理報名手續的非城區小學畢業生由教體局統籌調劑到有學位空余的學校。
3.派位步驟
①填報志愿。
5月26日-5月28日,組織全縣各小學及外地符合城區招生條件的學生根據本人及家長意愿自主填報《南城縣2025年城區初中學校電腦派位志愿表》,由學生家長簽字確認。
②名單公示。
5月30日-6月6日,在生源學校和南城縣政府網站公示參加電腦派位學生名單。公示期間如有異議,憑學生學籍等相關證明材料送教育股,教育股會同相關部門聯合復審確定。
③電腦派位。
7月1日-7月31日,由教育股對填報志愿名單進行審核、匯總并組織電腦派位。電腦派位由縣教育體育局組織,委托有資質的專業電腦派位機構實施,邀請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代表、學生家長代表、紀委監委、新聞媒體等人員參與,公證員現場公證,由學生家長代表具體操作。具體電腦派位時間另行通知。
④公示結果。
8月1日前,根據電腦派位結果,確定擬錄名單,并在生源學校和南城縣政府網站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六、資格審查
(一)城區小學一年級招生資格審查如下
由所在學區學校進行信息采集與初步審核,再由縣教體局工作人員對符合入學條件的學生資格進行復核。
(二)城區初中七年級招生資格審查如下
1.信息采集。
(1)本縣小學畢業生的信息采集:
①4月18日前,由生源學校對符合城區中學招生條件的小學畢業生基本信息進行采集,收取證件原件備查。
②4月14日-18日通過贛服通網上上傳材料。
(2)在外地學校就讀的小學畢業生信息采集:
①4月18日前攜帶有效證件到教體局教育股進行信息采集。
②4月14日-18日通過贛服通網上上傳材料。
如同時具有兩種或兩種以上有效證件的家長要自行確定一種證件作為入學條件,其他證件則視為無效。材料上交截止時間為4月18日,逾期視為無效。
2.資格審核。4月22日-5月10日,由縣教體局工作人員聯合縣派駐教體系統監察組、縣公安局、市監局、不動產產權登記中心等相關部門對符合入學條件的學生資格進行審核。
3.名單公示。5月15日-5月22日,根據資格審核結果,確定學區范圍內學生名單并在生源學校和南城縣政府網站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間如有異議,學生家長(監護人)需將學生戶籍、房產證(或不動產產權登記證)等能證明符合學區范圍內的相關材料送教體局教育股,教育股再送相關部門復核后確定復核公示名單并進行公示。
七、工作要求
(一)廣泛宣傳。招生部門和生源學校要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該工作方案,深入解讀有關政策,積極回應群眾關切,消除社會疑慮,確保招生工作平穩有序進行。
(二)堅持原則。縣教體局、相關部門和學校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各負其責,認真審查學生資格,規范操作程序,全面實行陽光招生,確保招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三)嚴肅紀律。各招生學校和招生部門要嚴格執行教育部《關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19〕1號)和江西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3年全省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贛教基字〔2023〕12號)等文件精神,嚴格執行“十項嚴禁”紀律和招生工作各項政策,堅決杜絕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風。對在生源信息采集和資格審核中出現弄虛作假及出具虛假證明等行為的單位和個人,移交縣紀委、縣監委處理。
八、其他事項
(一)舉報咨詢電話。歡迎廣大社會群眾全程監督城區中小學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發現企業、單位、個人從中非法牟利等線索及時向縣教體局舉報,舉報電話:0794—7256096,咨詢電話:0794—7250046。
(二)招生解釋權限。本工作方案未盡事宜,由南城縣教體局負責解釋。
南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3月7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