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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為什么要修訂《江西省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
近年來,國家就推進基礎教育改革和規范普通中小學招生行為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特別是2019年以來,中共中央、國務院先后印發了《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關于新時代推進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導意見》《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關于規范民辦義務教育發展的意見》等綱領性文件,對基礎教育改革發展作出了全面部署,對中小學生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教育部先后下發了《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嚴格規范大中小學招生秩序的緊急通知》《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對規范普通中小學校招生行為提出了新的要求。系列政策文件的出臺對我省中小學生學籍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因此,為落實上級有關政策要求,從制度上進一步規范和優化我省中小學生學籍管理工作,營造良好的育人環境,經研究,省教育廳對2017年印發的《江西省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進行修訂完善,形成了《江西省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修訂)》(以下簡稱《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