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篇一】2020年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各科目易考點
鍋爐使用管理“十嚴禁”:
1.嚴禁無證人員操作鍋爐。
2.嚴禁鍋爐嚴重缺水時加水(應立即停火,經自然冷卻,并檢查合格后,再加水啟用。否則將發生爆炸)。
3.嚴禁作業人員擅離工作崗位。
4.嚴禁停水或停電時運行鍋爐。
5.嚴禁非法改造、維修鍋爐
6.嚴禁超壓使用鍋爐。
7.嚴禁使用未經檢驗合格的鍋爐。
8.嚴禁使用安全附件不合格的鍋爐。
9.嚴禁使用未經注冊登記的鍋爐。
10.嚴禁使用不進行鍋爐水質處理的鍋爐。
【篇二】2020年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各科目易考點
鍋爐使用管理“十必須”:
1.必須時刻保證持證人員操作鍋爐。
2.必須經常對持證司爐人員進行專業安全技術教育。
3.必須保證司爐人員熟練掌握鍋爐緊急情況的處置方法,尤其是鍋爐缺水和超壓時的處置方法。
4.必須對鍋爐進行經常性的日常維護保養。
5.必須如實記錄鍋爐的日常運行狀況。
6.必須每周對安全閥手動排氣一次,每月自動排氣一次。
7.必須在壓力表上用紅線標志鍋爐的使用壓力,每周必須沖洗一次壓力表。
8.必須有水位計、最低安全水位的紅線標志,上、下班時必須沖洗水位計。
9.必須保證自動保護裝置和安全報警裝置靈敏可靠。
10.必須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檢驗機構提出檢驗申請。
【篇三】2020年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各科目易考點
事故應急救援的基本任務:
(1)立即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撤離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護危害區域內的其他人員。搶救受害人員是應急救援的首要任務。
(2)迅速控制事態,并對事故造成的危害進行監測、檢測,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域、危害性質及危害程度。
(3)消除危害后果,做好現場恢復。
(4)查清事故原因,評估危害程度。
【篇四】2020年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各科目易考點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有關規定,事故調查組履行下列職責:
(1)查明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
(2)查明人員傷亡情況。
(3)查明事故的直接經濟損失。
(4)認定事故的性質和事故責任。
(5)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6)總結事故教訓。
(7)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和整改意見。
(8)提交事故調查報告。自事故發生之日起60日內提交事故調查報告,特殊情況可延長,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6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