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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問:
【訴訟時效的中止】
答疑回復:
訴訟時效中止指的是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情況。因此,中止的事由主要有:
(一)不可抗力;
(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喪失代理權;
(三)繼承開始后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管理人;
(四)權利人被義務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導致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