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教育局認真領會國家和省相關政策要求,提前謀劃、提前部署,學習研究域外經驗,結合長春市實際情況,廣泛征求意見,反復修改完善,科學制定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確保順利完成2020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
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統領,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深入落實《義務教育法》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發〔2019〕26號),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合法入學權益,努力讓每個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
基本原則
堅持依法依規,堅持公正公平,堅持市級統籌,堅持屬地主體,堅持部門聯動。
入學條件
凡年滿6周歲(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具有城區、開發區戶籍或具有城區、開發區有效居住證的適齡兒童可入讀城區、開發區小學。
招生錄取辦法
全面落實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規定,各城區、開發區要依法保障轄區內所有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公辦學校、民辦學校同步進行招生。
(一)公辦學校
公辦學校招生按學區劃分方案組織實施,即實行劃片入學(入:即入校報到;學:即學習期間)。劃片入學應當符合“兩個一致”原則。即:適齡兒童少年戶籍應與其父母戶籍一致,戶籍地址應與實際居住地址及父母的房屋權屬證明一致。適齡兒童少年父母在城區、開發區無住房,適齡兒童少年及其父母和祖父母(外祖父母)三代人戶籍與家庭住房一致,新生自出生之日起,即落戶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戶籍上并實際居住,且戶籍從未遷移,視為符合“兩個一致”。
(二)民辦學校
民辦學校面向城區、開發區招生。各城區、開發區根據各民辦學校實際情況核準招生計劃,并報市教育局備案。民辦學校招生實行網上報名,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的,全員注冊錄取;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錄取。被民辦學校錄取的,不能參加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空余學位電腦派位。
民辦九年一貫制學校小學畢業生選擇到本校初中就讀的,填報本校初中就讀申請表,家長(監護人)簽字確認,城區、開發區教育行政部門核準后予以錄取。
招生程序
整個招生過程分為五個主要步驟,包括信息登記審查、網上報名、錄取報到、統籌安排、分班建籍。
一是信息登記審查,在5月13日至6月13日進行。主要目的是對申請入讀長春市城區、開發區義務教育學校的適齡兒童的“入學條件”進行審核,同時對是否符合公辦學區學校“兩個一致”進行審核。審核后,由各學校通知學生家長審核結果,為下階段家長網上報名提供參考依據。
二是網上報名,在6月16日至17日進行。所有通過信息審核的適齡兒童少年均需登錄長春市教育局,點擊“長春市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網上報名系統”,選擇進入“公辦學校”報名端口或“民辦學校”報名端口報名,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不得兼報。選擇申報民辦學校的,只能在系統提供的學校中選擇一所進行報名。
三是錄取報到。在6月18日—7月16日進行,分三個階段進行錄取。第一階段錄取申報公辦學校且符合“兩個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和申報民辦學校且通過注冊及電腦隨機錄取獲得學位的適齡兒童少年。第二階段由各城區、開發區按照“兩個一致”優先原則,對申報民辦學校但未被錄取的和第一階段不符合“兩個一致”未被公辦學校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進行錄取。不符合“兩個一致”的,由各城區、開發區根據適齡兒童少年實際住址、結合周邊學校布局、辦學規模、招生實際安排入學。第三階段錄取通過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空余學位電腦派位獲得學位的適齡兒童少年。
四是統籌安排。在7月17日—21日進行。各城區、開發區對未被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統籌安排入學。
五是分班建籍。秋季開學前一周,按照隨機原則進行均衡分班。開學后1個月內完成新生建籍工作。
特殊群體入學政策
對于隨遷子女、少數民族適齡兒童少年、各類殘疾適齡兒童少年、特殊優撫對象、其他群體的入學,嚴格按照相關政策和規定執行,對于入讀長春市希望學校和長春市晨光學校的適齡兒童少年,按照相關規范程序安排入學。這里需要特別強調的是,在支援湖北和直接參與治療新冠肺炎過程中,長春市的部分醫務工作者做出了很大的貢獻,依據《長春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加強對參加抗擊新冠肺炎疫情一線醫務人員關心關愛若干措施的通知》(長府發〔2020〕3號)規定,妥善安排援助湖北醫療隊和直接參與新冠肺炎患者治療的醫務人員子女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