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從業資格# #2020年基金從業資格考試強化習題(3.5)#】可以開始進行基金從業資格備考啦,迎戰基金從業資格考試,奮斗是我們此刻的選擇,相信所有的努力都會被歲月溫柔以待!©無憂考網整理了基金從業資格考試強化習題,今天你練了嗎?

基金從業資格《基金法律法規》強化習題:QDII(3.5)
單選題
QDII基金為應付贖回、交易清算等臨時用途,借入現金的比例不得超過基金、集合計劃資產凈值的()。
A、1%
B、2%
C、5%
D、10%
【答案】D
【解析】本題考查QDII基金的投資對象。除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外,QDII不得有下列行為:(1)購買不動產;(2)購買房地產抵押按揭;(3)購買貴重金屬或代表貴重金屬的憑證;(4)購買實物商品;(5)除應付贖回、交易清算等臨時用途以外,借入現金。該臨時用途借入現金的比例不得超過基金、集合計劃資產凈值的10%;(6)利用融資購買證券,但投資金融衍生產品除外;(7)參與未持有基礎資產的賣空交易;(8)從事證券承銷業務;(9)中國證監會禁止的其他行為。參見教材(上冊)(上冊)P95。
基金從業資格《證券投資基金》強化習題:單利(3.5)
單選題
某企業有一張帶息期票,面額為10000元,票面利率為5%,出票日期為4月15日,6月14日到期(共60天),則到期日的本利和用單利計算為()元。
A、10080
B、10083.3
C、10095.3
D、10098.4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查單利與復利。I=10000×5%×(60/360)=83.3,則本利和為10083.3元。參見教材(上冊)P201。
基金從業資格《私募股權投資》強化習題:相對估值(3.5)
單選題
關于企業價值/息稅前利潤倍數法的說法,錯誤的是()。
A、債權人和股東對息稅前利潤都享有分配權
B、息稅前利潤對應的價值是企業價值
C、企業價值/息稅前利潤倍數法不受股權和債權的比例的影響
D、使用企業價值/息稅前利潤倍數法估值,當目標利潤與可比公司的資本結構存在較大差異時可能導致估值錯誤
【答案】D
【解析】本題考查相對估值法。選項D錯誤,市盈率倍數法是以利潤指標作為估值基礎的,而凈利潤歸屬于股東,無法反映債權人的求償權,當目標公司與可比公司的資本結構存在較大差異時可能導致錯誤的結果。而息稅前利潤是向所有股東和債權人分配前的利潤,因此不受股權和債務的比例即資本結構的影響。參見教材P9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