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廣東中級經濟師報名時間8月5日9:00-8月19日17:00。
報考對象及條件
(一)報考對象
報考對象為擁護中國共產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德,并具備報考條件者。
(二)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關于印發<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人職發〔1993〕1號)、《關于印發<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補充規定>的通知》(人職發〔1993〕3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深化經濟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53號)執行。
1.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技校)以上學歷的人員,可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
2.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可報考經濟中級資格考試:
(1)具備博士學位;
(2)具備碩士學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1年;
(3)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2年;
(4)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4年;
(5)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6年;
(6)高中畢業或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取得經濟系列初級職稱,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10年。
3.工作年限及學歷學位要求
以上報考條件中規定的專業工作年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19年12月31日。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
4.港澳臺居民考試條件
根據原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原人事部、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有關規定,凡符合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應規定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可報名參加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