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事業,愛崗敬業,恪守職業道德,具有開拓精神、奉獻精神和團隊精神;
3.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回避的有關規定;
5.學歷條件: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6.具有能夠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7.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所學專業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
8.其他招聘條件(詳見招聘計劃表)
(二)凡有以下形式之一,不能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現役軍人;
4.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5.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有被認為有作弊行為,在禁考期限的;
6.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加事業單位招聘的其他情形。
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實施辦法》第三十三條所列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實施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秘書、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與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報名程序
(一)報名時間時間:2019年4月15日8:00至4月21日16:00
(二)報名方式:委托天津市考評中心采取網上報名的辦法。
(三)資格審查:
時間:2019年4月15日8:00至4月22日16:00。
方式:網上資格審查。
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之比原則上不能低于1:3。達不到這一比例的,應減少該崗位的招聘人數或者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考試科目和時間
(一)筆試筆試委托天津市考評中心集中組織。筆試時間為:5月11日全天。考試科目職業能力測驗和綜合知識。
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報名網站公布并在本單位張榜公布筆試成績及相關信息。
招聘崗位進入面試的人數達不到1:3比例時,按照該崗位進入面試的實際人數進行面試。
(二)資格復審:面試前,進入面試的人選需持報考資格證書原件、所在單位或學校蓋章的同意報考證明(畢業生報名推薦表)、報名表等材料到招聘單位進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間為2019年5月29日9:00至6月6日17:00招聘單位對進入面試的考生進行資格條件復審。
資格復審時,不能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考生,取消其面試資格。
因資格復審不合格而取消或者放棄面試資格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三)面試
1、面試時間:2019年6月22日至6月23日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談形式。
面試滿分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達不到及格線的取消聘用。報考人員須同時攜帶面試準考證和身份證(二代)參加面試,缺少任意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面試。非招聘單位原因,未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在筆試、面試過程中,報考人員缺少任一科目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進入下一環節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