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考試# #2019年上海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通知#】©無憂考網從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網獲悉,2019年上海二級建造師報考工作現已開始,報名時間:3月18日-27日,考試時間:5月25日、26日,更多事宜請參考閱讀《考務(wu)通知》,官方公告(gao)原(yuan)文如下:

各有關單位:
經上海市(shi)住房(fang)和城鄉建設(she)管理委員會、上海市(shi)人力資源(yuan)和社(she)會保障局同意,現將(jiang)《上海市(shi)2019年度二(er)級建造師執業資格(ge)考試考務工作安排》印(yin)發給你(ni)們。請認真(zhen)做(zuo)好宣傳發動(dong)和報(bao)名組(zu)織等相關工作。
本通知及相關文件、表格(ge)可(ke)在上(shang)海市住(zhu)房和(he)城鄉建(jian)設管理委員會網站(www.shjjw.gov.cn)、上(shang)海市職業能力考試(shi)院網站(www.12333sh.gov.cn/spta.shtml)查詢及下載。
上海市(shi)城鄉建設和管理委(wei)員會行政(zheng)服務中(zhong)心
上海市(shi)職業能力考試院(yuan)
2019年3月11日
上海市2019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考務工作安排
一、報考條件
凡遵紀守法,具備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中等專科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者,可報名參加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考生在網上報名時必須選擇級別為“考三科”。
1962年12月31日(ri)前出生(sheng)并(bing)長(chang)期從事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人員(yuan),其(qi)學歷按中專學歷計(ji)算。
專業(ye)工作年(nian)(nian)限計算(suan)截止日(ri)期為2019年(nian)(nian)6月30日(ri)。
二、加考專業考試報考條件
已取得某一個專業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的人員,可根據工作實際需要,選擇另一個《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考試。考試合格后核發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三、報名范圍
考試實行屬地化管理,具有本市戶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在有效期內)、或在本市相關單位工作且近兩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社會保險滿12個月(截至報名繳費結束前一個月),并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可在本市報名參加考試。
四、考試時間、科目
2019年5月25日
9:00-12:00建設工程(cheng)施工管(guan)理
14:00-16:00建設(she)工程(cheng)法規及相關知識
2019年(nian)5月26日
9:00-12:00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礦業工程和機電工程等6個專業)
五、考試成績管理辦法和證書效用
參加執業資格考試(考三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加考專業考試(加考專業)成績當年有效。
在本市取得的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和加考專業合格證明的,僅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有效,僅限本市申請注冊使用。本市注冊時有關部門將會嚴格核查勞動聘用關系,如社保繳納單位與注冊申報單位是否一致等情況。
六、報名相關事宜
(一)本次考試報(bao)名(ming)實行告知(zhi)制,采用網(wang)(wang)上(shang)報(bao)名(ming)、網(wang)(wang)上(shang)繳(jiao)費的方(fang)式進行。考生完成網(wang)(wang)上(shang)繳(jiao)費后,方(fang)可視(shi)為報(bao)名(ming)成功。關于(yu)網(wang)(wang)上(shang)報(bao)名(ming)操作流程(cheng)及相關要求,請(qing)參考報(bao)名(ming)系統中的《網(wang)(wang)上(shang)報(bao)名(ming)指南(nan)》。
(二)網上(shang)報名和繳費時間為2019年3月18日10:00-3月27日16:00,網址為上(shang)海市職業(ye)能力考試院網站(www.12333sh.gov.cn/spta.shtml)的“網上(shang)報名”欄目(mu)。
所有考生均需按要求完成注冊和上傳報名照片(必須預先下載并使用報名系統指定的“照片審核處理工具”,上傳經該工具審核處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照片底色背景為白色,方可在報名系統中通過照片審核;經該工具審核處理不通過的,請重新選擇或處理照片直至審核處理通過后再保存和上傳;未使用該工具審核處理而自行上傳的照片,報名系統無法審核通過,考生將無法完成網上報名),報名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證書查詢認證系統,請考生上傳照片時慎重選用,照片一經上傳確認,不得更換。報名時須正確輸入報考信息,并及時完成點擊“報名信息確認”,同時務必牢記注冊用戶名及登錄密碼。
考生務必正確選擇報考級別、專業和考試科目,其中,“考三科”級別僅限以往在本市未取得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者選報,“加考專業”級別僅限以往在本市已取得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者選報。因錯誤選報造成無法取得合格證書、歷年或當年成績無效等后果的,責任自負。
考生根據自身實(shi)際(ji)情(qing)況(kuang)在網上報名時選擇一個咨(zi)詢點,此咨(zi)詢點為提供考試報名咨(zi)詢等服(fu)務的地點(非考試地點),咨(zi)詢點選定后不得更改。
(三)自(zi)2019年起在本市(shi)開(kai)展二級建造師(shi)執業資格考(kao)試報(bao)(bao)(bao)名(ming)(ming)告(gao)知制試點工作。符合(he)本市(shi)二級建造師(shi)執業資格考(kao)試報(bao)(bao)(bao)名(ming)(ming)條(tiao)件的(de)報(bao)(bao)(bao)考(kao)人(ren)員,由本人(ren)在網(wang)上報(bao)(bao)(bao)名(ming)(ming)時,如實填報(bao)(bao)(bao)個人(ren)相關信息(xi),自(zi)我填報(bao)(bao)(bao)信息(xi)真實有效且符合(he)報(bao)(bao)(bao)名(ming)(ming)條(tiao)件,簽署(shu)《報(bao)(bao)(bao)考(kao)書》,并承擔不實的(de)相應(ying)責任。
實行報(bao)名(ming)告知制后(hou),報(bao)考(kao)(kao)人(ren)員(yuan)原則上不再提(ti)(ti)交(jiao)(jiao)相關證(zheng)明材料。考(kao)(kao)試(shi)(shi)主管部門或(huo)者(zhe)(zhe)考(kao)(kao)試(shi)(shi)機構將依據有關規定,通過(guo)共享數據比對(dui)等(deng)方式對(dui)報(bao)考(kao)(kao)人(ren)員(yuan)考(kao)(kao)試(shi)(shi)報(bao)名(ming)信息進行抽(chou)(chou)查和(he)核(he)驗,接(jie)受(shou)社(she)會(hui)監督(du)和(he)舉(ju)(ju)報(bao)。在抽(chou)(chou)查、核(he)驗、受(shou)理舉(ju)(ju)報(bao)等(deng)過(guo)程中,考(kao)(kao)試(shi)(shi)主管部門或(huo)者(zhe)(zhe)考(kao)(kao)試(shi)(shi)機構要求報(bao)考(kao)(kao)人(ren)員(yuan)補(bu)充(chong)提(ti)(ti)交(jiao)(jiao)相關證(zheng)明材料的(de),報(bao)考(kao)(kao)人(ren)員(yuan)應積極配合、及(ji)時提(ti)(ti)交(jiao)(jiao)。
報考(kao)(kao)人員(yuan)(yuan)不符(fu)合報名條(tiao)件的(de)(de)(de)(de),不按照考(kao)(kao)試主管部(bu)門(men)或考(kao)(kao)試機(ji)構要求的(de)(de)(de)(de)時限和(he)方(fang)式補充提交(jiao)相(xiang)(xiang)(xiang)關證(zheng)(zheng)明材(cai)料(liao)的(de)(de)(de)(de),經查實存在違(wei)反、提交(jiao)信(xin)息不實、提供(gong)虛假證(zheng)(zheng)明材(cai)料(liao)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duan)取(qu)得(de)考(kao)(kao)試資格等(deng)行(xing)為的(de)(de)(de)(de),以及考(kao)(kao)試期間違(wei)紀作弊的(de)(de)(de)(de),將(jiang)依據報考(kao)(kao)須(xu)知(zhi)、不實相(xiang)(xiang)(xiang)應責任(ren)、《專業(ye)技術(shu)人員(yuan)(yuan)資格考(kao)(kao)試違(wei)紀違(wei)規行(xing)為處理(li)規定》(人社(she)(she)部(bu)令(ling)第31號)和(he)《上(shang)海市公(gong)(gong)共信(xin)用(yong)信(xin)息歸(gui)集(ji)和(he)使用(yong)管理(li)辦法(fa)》的(de)(de)(de)(de)相(xiang)(xiang)(xiang)關規定,給予取(qu)消(xiao)考(kao)(kao)試資格、考(kao)(kao)試成績無效、取(qu)消(xiao)資格證(zheng)(zheng)書和(he)執業(ye)注冊(ce)、記入考(kao)(kao)試誠信(xin)檔(dang)案庫、向社(she)(she)會公(gong)(gong)布(bu)、將(jiang)失(shi)信(xin)情況記入上(shang)海市公(gong)(gong)共信(xin)用(yong)信(xin)息服務平臺等(deng)嚴肅(su)處理(li),由此造成的(de)(de)(de)(de)一切后(hou)果責任(ren)自負。
在國家和本市專業技術(shu)人(ren)員(yuan)資格(ge)考(kao)(kao)試(shi)中存在嚴重(zhong)違紀(ji)違規行為并被記入考(kao)(kao)試(shi)誠信(xin)檔(dang)案庫的報(bao)(bao)(bao)考(kao)(kao)人(ren)員(yuan),不適(shi)用報(bao)(bao)(bao)名告知(zhi)制,仍需按(an)報(bao)(bao)(bao)名要求(qiu)提交相關資料經審核通過后方可報(bao)(bao)(bao)名。
(四)完成(cheng)網(wang)上(shang)報名應(ying)及時(shi)進行(xing)網(wang)上(shang)繳費。(建議避開每日(ri)24:00左右銀(yin)行(xing)結算(suan)時(shi)段繳費),逾期(qi)視為放棄(qi)報名。考生可通(tong)過報名系統繳費平臺支(zhi)(zhi)持的,已經(jing)開通(tong)網(wang)上(shang)支(zhi)(zhi)付(fu)功能的銀(yin)行(xing)卡(ka)或(huo)電(dian)子掃碼(ma)支(zhi)(zhi)付(fu)工(gong)具進行(xing)網(wang)上(shang)繳費。網(wang)上(shang)繳費咨詢(xun)電(dian)話:4001500800。
考生繳費后應再次查詢本人報考信息和繳費狀態(網上繳費信息和扣款信息),確認本人符合報考條件、報考信息無誤(特別注意報考級別、專業和科目務必準確)、繳(jiao)費成(cheng)功,并(bing)打印報名表備用。由于網絡傳輸速度等不確定(ding)因素,繳(jiao)費確認信息可能(neng)會(hui)相(xiang)對滯后,但一般不會(hui)超過24小時,請考生不要急于重(zhong)復支付劃款(kuan),同時建(jian)議考生不要同時開(kai)啟多(duo)個繳(jiao)費頁面進行(xing)支付,以免發生錯賬。
(五)報名成功的考(kao)生應于2019年5月21日10:00-5月24日16:00在報名網站(zhan)(www.12333sh.gov.cn/spta.shtml)下載并(bing)打印準(zhun)考(kao)證,逾期視為(wei)放棄考(kao)試。
(六)網上報名(ming)或準考證(zheng)打印過程中如遇到無(wu)法解決的問題,可向(xiang)相應咨(zi)詢點(dian)咨(zi)詢(報名(ming)期間每天9:00-11:00, 13:30-16:00),聯系方式如下:
1、上(shang)海(hai)城(cheng)建職(zhi)業(ye)學院靜安校區(qu)(靜安區(qu)河南北路301號,近海(hai)寧路)
咨詢點代(dai)碼:5858
咨詢(xun)電話:63248828、63259366
2、上海(hai)市建筑教育(yu)培訓服務中心(長寧區武(wu)夷路150號,近延安西路江蘇(su)路)
咨詢點(dian)代碼:2827
咨詢電話:62515770、62525522
3、上海市城市建設工程學校(黃浦區麗園路(lu)234號,近西藏南(nan)路(lu))
咨(zi)詢點代碼:2811
咨詢電話(hua):63761027、33183291、53079383
4、上海德才教育培訓(xun)中心(楊浦區平(ping)涼路(lu)1500號三號樓216室,近寧國(guo)路(lu))
咨詢點代碼:2803
咨詢電話:4008888544、65703069
5、上(shang)海應用(yong)技術大(da)學繼續教(jiao)育學院(徐(xu)匯區漕寶(bao)路120號(hao),近桂林路)
咨(zi)詢(xun)點(dian)代碼:1208
咨詢電話:64942806、64941314
(七)考試收費(fei)標準為(wei):報名(ming)費(fei)每人10元(yuan),《專業工(gong)程管理與實(shi)務》科(ke)目考務費(fei)為(wei)70元(yuan),其余兩科(ke)考務費(fei)為(wei)每科(ke)60元(yuan)。
(八)考(kao)生可于2019年11月1日(ri)-20日(ri)期間的工作日(ri)(9:00-11:00,13:30-16:00)憑準考(kao)證或成績單前往相(xiang)應咨詢(xun)點領(ling)取(qu)考(kao)試(shi)費用收據。
六、考生須知
(一)考生應考時,須攜帶黑色字(zi)跡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ben)編輯功(gong)能的計算器。
(二)《建(jian)設工(gong)(gong)(gong)(gong)(gong)程施工(gong)(gong)(gong)(gong)(gong)管理(li)》和(he)《建(jian)設工(gong)(gong)(gong)(gong)(gong)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兩個科目為客(ke)觀(guan)(guan)題(ti)(ti),用(yong)(yong)(yong)2B鉛筆在答(da)題(ti)(ti)卡(ka)上作(zuo)答(da);《專(zhuan)業(ye)工(gong)(gong)(gong)(gong)(gong)程管理(li)與(yu)實務》科目包括建(jian)筑(zhu)工(gong)(gong)(gong)(gong)(gong)程、公(gong)路工(gong)(gong)(gong)(gong)(gong)程、水利(li)水電(dian)(dian)工(gong)(gong)(gong)(gong)(gong)程、礦業(ye)工(gong)(gong)(gong)(gong)(gong)程、市(shi)政公(gong)用(yong)(yong)(yong)工(gong)(gong)(gong)(gong)(gong)程、機電(dian)(dian)工(gong)(gong)(gong)(gong)(gong)程共6個專(zhuan)業(ye),試(shi)卷包括主觀(guan)(guan)題(ti)(ti)和(he)客(ke)觀(guan)(guan)題(ti)(ti),客(ke)觀(guan)(guan)題(ti)(ti)用(yong)(yong)(yong)2B鉛筆在答(da)題(ti)(ti)卡(ka)上作(zuo)答(da),主觀(guan)(guan)題(ti)(ti)用(yong)(yong)(yong)黑色字跡墨水筆在專(zhuan)用(yong)(yong)(yong)答(da)題(ti)(ti)卡(ka)上作(zuo)答(da)。
(三(san))2019年(nian)度二級建(jian)造(zao)師執業資格考(kao)試(統考(kao)卷)依據《二級建(jian)造(zao)師執業資格考(kao)試大(da)綱(gang)》(2019年(nian)版)命(ming)題。
(四)根據中華人民共(gong)和國刑(xing)法修正案(an)(九(jiu)),代替(ti)(ti)他(ta)人或(huo)(huo)者讓他(ta)人代替(ti)(ti)自己參加考試;使(shi)用(yong)偽造、變(bian)造的(de)(de)或(huo)(huo)者盜用(yong)他(ta)人的(de)(de)身份證件;提供或(huo)(huo)使(shi)用(yong)無線電設備等作弊器材;提供或(huo)(huo)買賣試題(ti)、答案(an);組織(zhi)或(huo)(huo)協助組織(zhi)作弊等均屬犯罪行為,處以(yi)拘(ju)役、管制、罰(fa)金、三(san)年(nian)以(yi)下(xia)有(you)期(qi)徒刑(xing),情節嚴重的(de)(de),處三(san)年(nian)以(yi)上七年(nian)以(yi)下(xia)有(you)期(qi)徒刑(xing)。
考試違(wei)紀(ji)違(wei)規人員信息(xi)和處理意(yi)見于考試結(jie)束10個工作(zuo)日后在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網(wang)站(www.12333sh.gov.cn/spta.shtml)“違(wei)紀(ji)處理”欄目公(gong)示。
考(kao)試結束后還將采用技術手(shou)段進行(xing)雷同(tong)答卷(juan)的(de)甄別和(he)認定,對認定為(wei)雷同(tong)答卷(juan)的(de),按規(gui)定給予成績無效(xiao)處理,涉及違紀作弊的(de)按相關條款追加處理。考(kao)生(sheng)有義務妥善保護好自己的(de)考(kao)試試卷(juan)和(he)答題信息、不被他人抄襲,若有答卷(juan)雷同(tong),雙(shuang)方均取(qu)消考(kao)試成績。
七、成績查詢
(一(yi))一(yi)般在考(kao)(kao)試(shi)后三個(ge)月左(zuo)右(you),考(kao)(kao)生可通過(guo)報(bao)名網(wang)站(www.12333sh.gov.cn/spta.shtml)進行成(cheng)績(ji)(ji)查詢。考(kao)(kao)試(shi)成(cheng)績(ji)(ji)單(dan)不另行發放,考(kao)(kao)生如有需要,請于考(kao)(kao)試(shi)成(cheng)績(ji)(ji)公布之(zhi)日(ri)起30天內(nei)自行下載打印(yin)。
(二(er))本市二(er)級建(jian)造師執(zhi)業資格證(zheng)(zheng)書實行(xing)電子化,原紙質(zhi)證(zheng)(zheng)書依然(ran)有效,持證(zheng)(zheng)人(ren)無需(xu)更(geng)換(huan)。
考試成績發布后一個月左右(you),考生可登錄上(shang)海市(shi)住房和城(cheng)鄉建設管理委員會(hui)網(wang)站(zhan)(www.shjjw.gov.cn)或上(shang)海市(shi)職業能(neng)力(li)考試院網(wang)站(zhan)(www.12333sh.gov.cn/spta.shtml)查(cha)詢下載打印電子證書。
| 分類 | 98年-現在專業名稱 | 93-98年專業名稱 | 93年前專業名稱 |
| 本 專 業 (工程 、 工程經濟) |
土木工程 | 礦井建設 | 礦井建設 |
| 建筑工程 | 土建結構工程,工業與民用建筑工程,巖土工程,地下工程與隧道工程 | ||
| 城鎮建設 | 城鎮建設 | ||
| 交通土建工程 | 鐵道工程,公路與城市道路工程,地下工程與隧道工程,橋梁工程 | ||
| 工業設備安裝工程 | 工業設備安裝工程 | ||
| 飯店工程 | |||
| 涉外建筑工程 | |||
| 土木工程 | |||
| 建筑學 | 建筑學 | 建筑學,風景園林,室內設計 | |
| 電子信息 科學與技術 |
無線電物理學 | 無線電物理學,物理電子學,無線電波傳播與天線 | |
| 電子學與信息系統 | 電子學與信息系統,生物醫學與信息系統 | ||
| 信息與電子科學 | |||
| 電子科學 與技術 |
電子材料與無器件 | 電子材料與元器件,磁性物理與器件 | |
| 微電子技術 | 半導體物理與器件 | ||
| 物理電子技術 | 物理電子技術,電光源 | ||
| 光電子技術 | 光電子技術,紅外技術,光電成像技術 | ||
| 物理電子和光電子技術 | |||
| 計算機 科學與技術 |
計算機及應用 | 計算機及應用 | |
| 計算機軟件 | 計算機軟件 | ||
| 計算機科學教育 | 計算機科學教育 | ||
| 軟件工程 | |||
| 計算機器件及設備 | |||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
| 采礦工程 | 采礦工程 | 采礦工程,露天開采,礦山工程物理 | |
| 礦物加工 工程 |
選礦工程 | 選礦工程 | |
| 礦物加工工程 | |||
| 勘察技術 與工程 |
水文地質與工程地質 | 水文地質與工程地質 | |
| 應用地球化學 | 地球化學與勘察 | ||
| 應用地球物理 | 勘查地球物理,礦場地球物理 | ||
| 勘察工程 | 探礦工程 | ||
| 測繪工程 | 大地測量 | 大地測量 | |
| 測量工程 | 測量學,工程測量,礦山測量 | ||
| 攝影測量與遙感 | 攝影測量與遙感 | ||
| 地圖學 | 地圖制圖 | ||
| 交通工程 | 交通工程 | 交通工程,公路、道路及機場工程 | |
| 總圖設計與運輸工程 | 總圖設計與運輸 | ||
| 道路交通事故防治工程 | |||
| 港口航道 與海岸工程 |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 港口及航道工程,河流泥沙及治河工程,港口水工建筑工程,水道及港口工程,航道(或整治)工程 | |
| 海岸與海洋工程 | 海洋工程,港口、海岸及近岸工程,港口航道及海岸工程 | ||
| 船舶與 海洋工程 |
船舶工程 | 船舶工程,造船工藝及設備 | |
| 海岸與海洋工程 | 海洋工程 | ||
| 水利水電 工程 |
水利水電建筑工程 |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水利水電工程建筑 | |
| 水利水電工程 | 河川樞紐及水電站建筑物,水工結構工程 | ||
| 水文與 水資源工程 |
水文與水資源利用 | 陸地水文,海洋工程水文,水資源規劃及利用 | |
| 熱能與 動力工程 |
熱力發動機 | 熱能動力機械與裝置,內燃機,熱力渦輪機,軍用車輛發動機,水下動力機械工程 | |
| 流體機械及流體工程 | 流體機械,壓縮機,水力機械 | ||
| 熱能工程與動力機械 | |||
| 熱能工程 | 工程熱物理,熱能工程,電廠熱能動力工程,鍋爐 | ||
| 制冷與低溫技術 | 制冷設備與低溫技術 | ||
| 能源工程 | |||
| 工程熱物理 | |||
| 水利水電動力工程 | 水利水電動力工程 | ||
| 冷凍冷藏工程 | 制冷與冷藏技術 | ||
| 冶金工程 | 鋼鐵冶金 | 鋼鐵冶金 | |
| 有色金屬冶金 | 有色金屬冶金 | ||
| 冶金物理化學 | 冶金物理化學 | ||
| 冶金 | |||
| 環境工程 | 環境工程 | 環境工程 | |
| 環境監測 | 環境監測 | ||
| 環境規劃與管理 | 環境規劃與管理 | ||
| 水文地質與工程地質 | 水文地質與工程地質 | ||
| 農業環境保護 | 農業環境保護 | ||
| 安全工程 | 礦山通風與安全 | 礦山通風與安全 | |
| 安全工程 | 安全工程 | ||
| 金屬材料工程 | 金屬材料與熱處理 | 金屬材料與熱處理 | |
| 金屬壓力加工 | 金屬壓力加工 | ||
| 粉末冶金 | 粉末冶金 | ||
| 復合材料 | 復合材料 | ||
| 腐蝕與防護 | 腐蝕與防護 | ||
| 鑄造 | 鑄造 | ||
| 塑性成形工藝及設備 | 鍛壓工藝及設備 | ||
| 焊接工藝及設備 | 焊接工藝及設備 | ||
| 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 | 無機非金屬材料 | 無機非金屬材料,建筑材料與制品 | |
| 硅酸鹽工程 | 硅酸鹽工程 | ||
| 復合材料 | 復合材料 | ||
| 材料成形及控制工程 | 金屬材料與熱處理 | 金屬材料與熱處理 | |
| 熱加工工藝及設備 | 熱加工工藝及設備 | ||
| 鑄造 | 鑄造 | ||
| 塑性成形工藝及設備 | 鍛壓工藝及設備 | ||
| 焊接工藝及設備 | 焊接工藝及設備 | ||
| 石油工程 | 石油工程 | 鉆井工程,采油工程,油藏工程 | |
| 油氣儲運工程 | 石油天然氣儲運工程 | 石油儲運 | |
| 化學工程 與工藝 |
化學工程 | 化學工程,石油加工,工業化學,核化工 | |
| 化工工藝 | 無機化工,有機化工,煤化工 | ||
| 高分子化工 | 高分子化工 | ||
| 精細化工 | 精細化工,感光材料 | ||
| 生物化工 | 生物化工 | ||
| 工業分析 | 工業分析 | ||
| 電化學工程 | 電化學生產工藝 | ||
| 工業催化 | 工業催化 | ||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
| 高分子材料及化工 | |||
| 生物化學工程 | |||
| 生物工程 | 生物化工 | 生物化工 | |
| 微生物制藥 | 微生物制藥 | ||
| 生物化學工程 | |||
| 發酵工程 | 發酵工程 | ||
| 制藥工程 | 化學制藥 | 化學制藥 | |
| 生物制藥 | 生物制藥 | ||
| 中藥制藥 | 中藥制藥 | ||
| 制藥工程 | |||
| 給水排水工程 | 給水排水工程 | 給水排水工程 | |
| 建筑環境與設備工程 | 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 | 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 | |
| 城市燃氣工程 | 城市燃氣工程 | ||
| 供熱空調與燃氣工程 | |||
| 通信工程 | 通信工程 | 通信工程,無線通信,計算機通信 | |
| 計算機通信 | |||
| 電子信息工程 | 電子工程 | 無線電技術,廣播電視工程,電子視監,電子工程,水聲電子工程,船舶通信導航,大氣探測技術,微電子電路與系統,水下引導電子技術 | |
| 應用電子技術 | 應用電子技術,電子技術 | ||
| 信息工程 | 信息工程,圖象傳輸與處理,信息處理顯示與識別, | ||
| 電磁場與微波技術 | 電磁場與微波技術 | ||
| 廣播電視工程 | |||
| 電子信息工程 | |||
| 無線電技術與信息系統 | |||
| 電子與信息技術 | |||
| 攝影測量與遙感 | 攝影測量與遙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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