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1、具有通榆縣戶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4、身體健康,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男性,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2年10月17日至2000年10月17日期間出生)。
(二)崗位條件
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專業、工作經歷等條件(詳見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
3、在讀大學生、現役軍人;
4、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員。
報名程序
(一)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由通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縣人社局”)統一組織。
(二)報名時間
2018年10月17日—10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三)報名地點
縣人社局一樓大廳(通榆縣風電大路1508號)。
(四)報名要求
1、報名者須持《2018年通榆縣農村經濟經營管理總站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報名表》(詳見附件2)一份(從通榆公眾服務平臺微信號或中共通榆縣委通榆縣人民政府網站上下載填寫后打印,簽名處需本人手寫),并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戶口本,派遣證(或就業報到證)、帶有二維碼的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縣農村經濟經營管理總站出具的工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6個月內)同版正面小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
2、免收報名費、考試費。
3、考生必須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五)資格審查及準考證發放
縣人社局、縣農村經濟經營管理總站負責對報名考生進行資格初審,必要時需提供本人檔案,審查合格人員由縣人社局統一制發準考證。
準考證領取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
管理與解聘
1、聘用人員需嚴格遵守用人單位規章制度、工作紀律,一經聘用不得轉借其他單位。凡因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的;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以及工作不稱職的,用人單位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2、聘用人員為企事業單位在職職工的,在報考前須經得本單位同意,在正式簽訂勞動合同前須與原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3、縣人社局對用人單位簽訂合同、支付報酬、繳納保險情況進行專項監察。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的,應依法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