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具體變化
第一章企業所得稅
主要新增“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職工教育經費扣除標準”“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所得稅優惠”“公益性捐贈支出結轉扣除(3年結轉)”“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研究開發費用扣除標準”等稅收優惠政策,以及根據2018年4月25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新增五條
優惠政策。增加部分新政策,如職工教育經費新規定和公益性捐贈3年結轉等,屬于重點知識點;
刪除大量稅收優惠政策、計稅成本分類歸集原則、新增企業所得稅征管范圍調整的規定以及非居民企業股權轉讓所得企業所得稅管理的有關規定。對于考生而言,尤其刪除大量的稅收優惠是非常利好的,可以減少很多記憶型的知識點。
增加了部分重要的稅收優惠政策,如小型微利企業優惠、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優惠和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優惠等。
更新“鐵路債券優惠截止時間”“小型微利企業的界定及稅收優惠政策”等,有的是優惠截止時間延長,有的是優惠力度加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2017年版)”更新和調整納稅申報表及相應的填報說明,雖然納稅申報表和填報說明看起來很繁雜,但是需要提醒考生的是,所有與稅額計算有關的政策均會體現在填報說明中,填報說明如果看的明白,相應的稅收政策自然就會學的透徹。
1.例題時間及數據更新至2017年,調整個別表述,使之更加嚴謹。
2.新增被清算企業剩余資產分配問題。
3.新增企業取得財產轉讓收入等各類其他收入繳納企業所得稅的規定。
4.三項經費扣除表述更加準確,新增技術先進服務職工教育經費扣除標準。
5.新增公益性捐贈支出結轉扣除規定。
6.更新和調整鐵路債券的表述。
7.新增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所得稅優惠。
8.更新小型微利企業的界定及稅收優惠政策。
9.新增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研究開發費用扣除標準。
10.新增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有關問題的規定。
11.更新和調整納稅申報表及相關表格某些項目的填寫。
12.大量刪除及更新過時的稅收優惠政策。
13.刪除計稅成本分類歸集原則。
14.刪除非居民企業股權轉讓所得企業所得稅管理的有關規定。
15.刪除“新增企業所得稅征管范圍調整”的規定。
第二章個人所得稅
本章無實質性變動
1.明確了幾處政策文件號,如在《財政部國家稅務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后增加([1994]財稅字第20號)。
2.刪除了關于“營業稅”的表述。
3.刪除遞延資產稅務處理的表述。
4.更新了例題中的年份。
第三章國際稅收
新增納稅人可選擇“分國不分項”與“不分國不分項”的境外所得抵免方式,對于企業而言,仍然相當于優惠措施,考生需要重點關注新方式與舊方式稅額抵免在計算上的不同處理。
稅務師教材對比2018年稅務師考試輔導
新增國際稅收協定中的“特許權使用費”的具體內容以及國際稅收合作中的“我國的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管理”的相關規定,這兩部分內容多且雜,但是考試中所占的分值并不高,考生可以在理解的基礎上記憶。
重新編寫“受益所有人”的相關規定。
1.增加納稅人可選擇“分國不分項”與“不分國不分項”的境外所得抵免方式。
2.投資所得中新增特許權使用費的具體內容。
3.增加《中新協定》的修訂內容。
4.調整和更新收益所有人相關規定。
5.新增避稅港具體描述。
6.新增我國的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的盡職調查管理。
第四章印花稅
以“編者注”形式新增新的優惠政策。無實質變動。
根據2018年4月25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新增一條印花稅的優惠政策。
第五章房產稅、第六章車船稅、第七章契稅、第八章城鎮土地使用稅、第九章耕地占用稅章教材無變化。
⑤部分新政策教材沒有收錄,以編者注形式予以表述,每章結尾附錄的法律法規文件刪除。
第十章船舶噸稅整章新增
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會議通過《船
舶噸稅法》,教材根據本法新增一章。本章學習難度不大,重點掌握稅額計算和稅收優惠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