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2018年從優秀村干部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體檢工作已經結束。按照《甘肅省2018年從優秀村干部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有關規定,現將何長濤等27名擬錄用人員的有關情況予以公示,接受廣大干部群眾監督。若發現擬錄用人員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可通過電話、來信、面談等形式反映,我們將認真受理,及時調查核實。公示結果不影響錄用的,將按有關規定報省考錄辦審批。
一、公示時間
2018年9月10日至9月14日(不含節假日),共5個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受理部門及聯系電話
中共隴南市委組織部:0939-12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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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_公示】
第二十八條招錄機關根據報考者的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擇優提出擬錄用人員名單,向社會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錄機關名稱、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畢業院校或者工作單位、監督電話以及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事項。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審批或備案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第二十九條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擬錄用人員名單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地方各級招錄機關擬錄用人員名單報省級或者設區的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
第三十條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內,由招錄機關對新錄用的公務員進行考察,并安排必要的培訓。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任職;試用期不合格的,取消錄用。中央機關取消錄用的,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地方各級機關取消錄用的審批權限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