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人事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省直有關單位,有關院校及職業技能培訓機構: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做好2009年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09]47號)通知精神,為做好我省2009年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國家職業資格統一考核鑒定的職業名稱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統一安排,2009年組織開展的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職業有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物流師、心理咨詢師、物業管理員、電子商務師、理財規劃師、項目管理師、廣告設計師、企業信息管理師、網絡編輯員、職業指導人員、企業培訓師、企業文化師、營銷師、秘書、公關員等16個職業。
二、 統一考核鑒定日期
上述16個新職業全國統一考核鑒定日期即下半年為11月21、22日
三、統一考核鑒定的有關要求
1、未經許可,任何培訓和鑒定機構不得擅自組織已列入國家職業資格統一考核鑒定職業的培訓與考核鑒定。
2、考場設置由省職業技能鑒定中心統一安排,原則上各設區市只設一個考點,所有考生必須到指定考點集中考試。同時,設立職業資格考點的單位不得組織與考試相關的培訓,必須實行考培分離。
3、各有關報名組織單位要嚴格按照國家職業標準及有關要求審核考生資格條件(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職業申報條件可登陸江西省職業培訓鑒定網www.jxzp.gov.cn查詢)。
報考國家職業資格二級的考生需填寫《江西省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申請表》,同時按要求提供證明材料原件,省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將對參加國家職業資格二級鑒定考試的考生資格進行復審。對在報名工作中弄虛作假的單位一經發現核實后,取消其報名及培訓機構資格。
4、各有關報名組織單位于每次統一鑒定考試日前35天(即10月17日前),通過國家職業資格統一考核鑒定考務管理系統,分職業錄入后加蓋單位公章和含考生信息的電子數據向省鑒定中心辦理報名手續,同時繳納相關考核鑒定費用。
5、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工作江西省監督舉報電話:。
四、聯系方式
1、聯 系 人:鐘陽萍 張成吉
2、聯系電話: 6207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