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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標準
2017年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各科目合格標準均為60分。
成績異議
參加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的考生對本人的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30日內,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向省級考試辦公室申請復核試卷卷面合分是否準確。請各地于2018年1月20日之前,將報送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辦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區首體南路9號主語國際7號樓11層;聯系電話:,88083150;郵政編碼:100048)。
資格注冊
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申請初始注冊,應按照《注冊房地產估價師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51號)、《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試行網上辦理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注冊的通知》(建辦房〔2016〕50號)的規定,通過房地產估價師注冊系統(網址:gjszcxt.cirea.org.cn)向我部提出注冊申請成績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