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衛生計生委、人社局,平潭綜合實驗區衛生計生局、黨群工作部,省直有關單位:
根據原省衛生廳、原省人事廳《關于福建省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閩衛人〔2006〕198號)、《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支持省屬公立醫院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閩政〔2013〕1號)和《福建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福建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福建省基層醫療衛生計生機構人員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閩衛人〔2015〕127號)文件精神,現將2017年度全省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實踐技能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
2017年11月18日。
二、考試地點
以準考證通知為準。
三、報考對象
凡申報晉升2017年度衛生專業高級職務任職資格的全省衛生系統及非衛生系統醫療衛生計生單位衛生專業技術和衛生管理專業人員,須符合原省衛生廳、原省人事廳《關于福建省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閩衛人〔2006〕198號)規定的衛生高級技術資格條件,經單位審核同意后報名參加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實踐技能考試。
考試成績合格并通過資格審核人員,提交2017年度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評審。本次考試成績3年內有效。
四、考試內容
(一)考試專業。考試專業為114個,具體內容見《福建省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實踐技能考試專業一覽表》(附件1)。
(二)考試形式。考試采用人機對話形式,考試時間為2個小時,題型以實際考試題型為準。
(三)考試題型說明與模擬練習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查看相關信息。
五、組織實施
省及設區市衛生計生委、人社廳(局)共同組織實施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實踐技能考試工作,具體考務工作由省衛生計生人才服務與對外交流合作中心承擔。
六、報名程序
(一)填報信息。考生須在2017年10月25日前,下載填報《2017年度福建省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實踐技能考試報名表》(附件2),確認信息無誤簽名后連同相關報名材料交單位人事部門審查。
“考點”填寫報名人員所在設區市,其中省屬和中直在榕單位、平潭綜合實驗區以及正在援助新疆、寧夏、西藏地區且擬在受援地參加考試的考生“考點”須填寫“省屬”。
(二)資格審查。單位人事部門對考生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將考生信息錄入《2017年度福建省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實踐技能考試申報人員匯總表》(附件3),并收集考生電子版照片。
(三)現場確認。單位人事部門工作人員攜帶考生報名材料進行現場資格審核,將存儲有電子版《2017年度福建省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實踐技能考試申報人員匯總表》和考生電子版照片的U盤交現場工作人員進行確認。
省屬考點現場確認時間為2017年10月23-25日,地點設在省衛生計生人才服務與對外交流合作中心(省衛生計生委大院9號樓);各設區市考點現場確認地點和時間可咨詢當地市衛生計生委。各考點須整理匯總本考點的《2017年度福建省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實踐技能考試申報人員匯總表》,并于2017年10月27日前上報省衛生計生人才服務與對外交流合作中心。
(四)準考證打印。考生于2017年11月11-18日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自行打印準考證。
七、材料要求
考生按規定須攜帶以下證明材料到單位人事部門進行審查資格(報名表和復印件須加蓋單位公章):
(一)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2017年度福建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實踐能力考試報名表;
(三)所有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四)申報正、副主任醫師(含中醫、中西醫結合)及正、副主任護師的人員必須提交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或護士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五)現任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批文(或任職資格證書)和聘任文件(或聘任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六)本人電子版證件照(.jpg格式,大小在15-45kb之間,須以身份證號命名)
八、有關問題說明
(一)按有關規定嚴格執行衛生執業從業準入制度,不得跨執業類別、執業范圍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因工作調動或崗位變動轉換衛生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跨一級申報專業需同級轉考的,參照《福建省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專業分級一覽表》(附件4),同級轉評的其他條件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報考“衛生管理”專業的人員學歷須為醫學院校醫學專業或管理專業畢業;具有醫學專業學習背景,在醫療衛生計生單位從事醫學基礎研究的人員可報考相應技術類專業。
(三)考試之日受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派遣正在援外,擬申報2017年度衛生專業高級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可免于考試,但須于考試報名前由所在單位出具報告,經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后,并報省衛生計生委備案后方可免試。
(四)根據原省人事廳《關于職稱工作若干具體問題的通知》(閩人發〔2002〕154號)精神,正在援助新疆、寧夏、西藏1年以上的專業技術人員參加考試的,可在原實際成績上加5分。
(五)根據《福建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福建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福建省基層醫療衛生計生機構人員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閩衛人〔2015〕127號)精神,對符合該文件規定的申報評審對象參加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實踐技能考試的,其成績在原始成績上加5分。
(六)本次考試申報人員任職資格年限和呈報工作業績等材料的截止時間為2017年12月31日。
(七)實踐技能考試成績有效期截至2016年度的人員,在2016年度評審結果未明確前,可先行報考本次考試,以免錯失報名機會。
附件:1.福建省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實踐技能考試專業一覽表
2.《2017年度福建省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實踐技能考試報名表》
3.《2017年度福建省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實踐技能考試申報人員匯總表》
4.福建省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專業分級一覽表
福建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