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教育考試院//www.gansee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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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考查:
由省考試局會考處負責組織考查科目的命題工作,物理、化學試題各6套,生物4套。
考查工作由學校實施,省、市(縣)指導檢查。各考點主考由學校分管領導擔任,主考教師以科任教師為主。每位教師每一輪監考考生數不能多于10人。考生應單人單桌,獨立操作,每輪考核時間20—30分鐘(不含準備時間)。考點應提前7天公布考查試題并準備好考查必需儀器、材料,供考生參觀、練習。施考時由考生提前半小時內抽簽選題。主考教師按成績評定表打分,再根據卷面分數劃定為及格、不及格二等,并于7月2日前將成績上報市縣,由市縣匯總于7月10日前上送省考試局會考處。
考查不合格或缺考的考生,可由學校在上送成績前按正式考查的要求組織重考,也可安排在下一年度的實驗考查時重考。
為保證實驗操作考查的質量,省、市(縣)將組織有關人員到學校進行抽查復核,如抽查復核結果與原評定成績有較大的差距,可責成學校重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