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大學生村官選聘工作公告》現已公布!從公告中獲悉,2017年湖北大學生村官工資待遇保障政策安排如下:
【待遇保障政策】
1. 按每人2000元標準發放一次性安置費。
2. 比照本地鄉鎮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后工資收入水平確定工作生活補貼標準,按月發放。
3. 在貧困村任職的大學生村官,按每人每月150元發放崗位補貼。
4. 到村任職期間,由縣(市、區)黨委組織部會同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財政等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為大學生村官辦理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險,費用(個人應繳部分除外)由縣級財政承擔。此外,省委組織部會同省財政廳、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為大學生村官辦理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傷害綜合保險,費用由省財政和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共同承擔。
5. 到貧困縣等艱苦地區農村任職的大學生村官,戶口可留在現戶籍所在地。
【流動政策】
1. 執行鄂組通〔2013〕70號文件規定,暢通大學生村官有序流動“五條出路”,即:留村任職工作、考錄公務員、自主創業發展、另行擇業和繼續學習深造。鼓勵大學生村官加強學習和實踐鍛煉,符合條件的積極報考選調生、參加公務員招錄和事業單位招聘。
2. 今年選聘的大學生村官到村任職滿1個聘期(3年)后,特別優秀的,通過定向招錄方式錄用為選調生,其余人員可通過考核招聘的方式錄用為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3. 選聘期間工作表現良好、考核稱職以上的大學生村官,服務期滿后報考研究生可享受加分等優惠政策。
4. 大學生村官被黨政機關或企事業單位正式錄用(聘用)后,到村任職工作時間可計算工齡、社會保險繳費年限。
熱忱歡迎德才素質好、有志于到農村鍛煉的廣大高校畢業生踴躍報名應聘,并隨時注意查看參加筆試、面試、考核、體檢等人員名單、時間、地點等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