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且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4.具有招聘單位規定的聘用要求、資格條件、工作能力和身體條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試用期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招聘到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滿1年的、現役軍人、在讀非應屆畢業生(在讀的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證書報考)不得報考。參加公開招聘報名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2)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各類招考過程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的人員、其他不適合從事所報崗位工作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