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國家電網公司高校畢業生招聘(總部)
12月1日,靈山縣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正式啟動,原由靈山縣財政局發放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退休金,2016年12月起由靈山縣社會保險事業局發放,并實行社會化發放。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啟動后,參保人員要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個人為8%。同時建立職業年金制度,單位繳費8%,個人繳費4%。
養老保險制度啟動后,退休工作人員的待遇按“老人老辦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過渡”的計發辦法進行發放。“老人”待遇計發辦法:對符合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單位中2014年10月1日前已退休且原屬于編制內的人員(即“老人”),維持原待遇不變,并參加今后的待遇調整。
“新人”待遇計發辦法:對2014年10月1日后參加工作的人員(即“新人”),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退休后按月發放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為基礎養老金與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之和。
“中人”待遇計發辦法:對2014年10月1日前參加工作、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的人員(即“中人”),2014年9月30日前的工作年限確定為“視同繳費年限”,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同時,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等因素發給過渡性養老金。“中人”過渡期為10年,在過渡期內實行新老辦法對比,“保低限高”,基本保證原有的待遇水平不降低。
靈山縣本次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啟動涉及單位共569個,涉及人員共約26000人,其中在職在編人員18000多名,退休人員8000多名。
12月1日,靈山縣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正式啟動,原由靈山縣財政局發放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退休金,2016年12月起由靈山縣社會保險事業局發放,并實行社會化發放。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啟動后,參保人員要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個人為8%。同時建立職業年金制度,單位繳費8%,個人繳費4%。
養老保險制度啟動后,退休工作人員的待遇按“老人老辦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過渡”的計發辦法進行發放。“老人”待遇計發辦法:對符合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單位中2014年10月1日前已退休且原屬于編制內的人員(即“老人”),維持原待遇不變,并參加今后的待遇調整。
“新人”待遇計發辦法:對2014年10月1日后參加工作的人員(即“新人”),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退休后按月發放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為基礎養老金與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之和。
“中人”待遇計發辦法:對2014年10月1日前參加工作、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的人員(即“中人”),2014年9月30日前的工作年限確定為“視同繳費年限”,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同時,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等因素發給過渡性養老金。“中人”過渡期為10年,在過渡期內實行新老辦法對比,“保低限高”,基本保證原有的待遇水平不降低。
靈山縣本次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啟動涉及單位共569個,涉及人員共約26000人,其中在職在編人員18000多名,退休人員8000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