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日照經濟開發區人事(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統計局,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國家、省駐日照有關單位:
根據省人事廳、省統計局《關于2009年度中初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辦發[2009]87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將2009年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2009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日期定于10月25日。具體考試時間及科目為:
初級資格考試:
上午9:00-11:30 統計學和統計法基礎知識
下午2:00-4:30 統計專業知識和實務
中級資格考試:
上午9:00-11:30 統計基礎理論及相關知識
下午2:00-4:30 統計工作實務
二、報考條件
報考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報考統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具有高中以上學歷,并在近兩年(2007年、2008年)參加市統計局組織的統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取得《山東省統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合格證》。
(二)報考統計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并在近兩年(2007年、2008年)參加市統計局組織的統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取得《山東省統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合格證》。
1、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六年;
2、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四年;
3、獲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兩年;
4、獲碩士學位,從事專業工作滿一年,
5、獲博士學位。
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按取得正規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計算。工作年限計算時間的截止日期為2009年12月31日。
三、報名辦法
2009年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時間為2009年7月9日至7月23日。各區縣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到當地人事局辦理報名手續;市直各部門(單位),國家、省屬單位的報考人員,由部門(單位)統一到市人事局考試中心辦理報名手續。報名時報考人員須按要求填寫《2009年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報名表》(附件)并加蓋單位公章,提供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和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三張。
報考人員在報名時,由于自身原因填錯報名表中相關內容而不能正常參加考試的,后果自負。
考試收費標準按魯價費發[2004]56號文件規定執行,考務費每人每科51元。
2009年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用書的征訂工作與報名同步進行,由市統計局負責(聯系電話:8781280)。
各區縣、市直有關部門要按照統一部署和要求,嚴格掌握報名條件,做好考風考紀的培訓教育,確保考試順利進行。
附件: 2009年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