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預測
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目前還未公布,請考生耐心等待,小編將在第一時間為大家提供最新信息,考生可關注®無憂考網司法考試欄目。 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歷年司法考試,供考生參考!!
| 年份 | 合格分數線 | 放寬地區分數線 | |
| 2015 | 360 | 西藏:280分 | 暫未公布 |
| 內蒙古、廣西、寧夏、新疆4個自治區,四川、貴州、云南、甘肅、青海5個省的自治州、自治縣:305分; | |||
| 四川、貴州、云南、甘肅、青海5個省所轄縣(市、區):310分; | |||
| 除上述10省(區)外,全國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合格分數線為315分。 | |||
| 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試卷參加考試的,單獨確定合格分數標準 | |||
| 2014 | 360 | 西藏:280分 | 暫未公布 |
| 內蒙古、廣西、寧夏、新疆4個自治區,四川、貴州、云南、甘肅、青海5個省的自治州、自治縣:305分 | |||
| 四川、貴州、云南、甘肅、青海5個省所轄縣(市、區):310分 | |||
| 除上述10省(區)外,全國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合格分數線為315分 | |||
| 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試卷參加考試的,單獨確定合格分數標準 | |||
| 2013 | 360 | 西藏:280分 | |
| 內蒙古、廣西、寧夏、新疆4個自治區,四川、貴州、云南、甘肅、青海5個省的自治州、自治縣:305分 | 11.00% | ||
| 四川、貴州、云南、甘肅、青海5個省所轄縣(市、區):310分 | |||
| 除上述10省(區)外,全國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合格分數線為315分 | |||
| 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試卷參加考試的,單獨確定合格分數標準 | |||
| 2012 | 360 | 西藏:280分 | 約10% |
| 內蒙古、廣西、寧夏、新疆4個自治區,四川、貴州、云南、甘肅、青海5個省的自治州、自治縣:305分 | |||
| 四川、貴州、云南、甘肅、青海5個省所轄縣(市、區):310分 | |||
| 除上述10省(區)外,全國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合格分數線為315分 | |||
| 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試卷參加考試的,單獨確定合格分數標準 | |||
| 2011 | 360 | 西藏:280 |
約10% |
| 內蒙、廣西、新疆、寧夏四個自治區,四川、貴州、云南、甘肅、青海五省的少數民族自治州、自治縣:305 | |||
| 四川、云南、貴州、甘肅、青海五省所轄的縣(縣級市、區)310 | |||
| 除以上十省(自治區)外,全國其他放寬地區: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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