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資格初審(shen)注意事(shi)項
(1)報名所需信息(包括報名流程、技術要求、電子照片處理要求、網上銀行繳費辦法等)均在宿遷市(shi)考(kao)試(shi)鑒定網上公布,供考(kao)生(sheng)查詢(xun)。
(2)報(bao)考人員(yuan)須按崗位(wei)要求和(he)網上提示如實填寫(xie)相(xiang)關(guan)信息(xi),同時上傳報(bao)考者本(ben)人近期正面免(mian)冠電子照片(二寸(cun)證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為(wei)20Kb以下)。
(3)沭(shu)陽縣(xian)人社局會同相關部門根(gen)據報考人員提供的(de)(de)信息進行資格初審。考生(sheng)凡弄虛作假的(de)(de),一經查(cha)實,即取消資格。
(4)報考(kao)人(ren)員(yuan)只(zhi)能用二代身(shen)(shen)份證選擇一個崗(gang)位報名,報名與(yu)考(kao)場使用的身(shen)(shen)份證必須一致,否則取消考(kao)試資格。報名期間,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可以改報其他符(fu)合條(tiao)件的崗(gang)位。
(5)報名結束(shu)后,報名人(ren)數(shu)未(wei)達到開考比例的(de)崗位,由(you)沭陽(yang)縣人(ren)社局相應核減(jian)或取消(xiao)招聘計劃。已(yi)報考被取消(xiao)崗位的(de)人(ren)員可重新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de)崗位,補報名時間(jian):2016年11月6日12∶00—16∶00。
(6)未(wei)進行繳費(fei)的考生,視為報(bao)名未(wei)通(tong)過(guo)。
(7)考(kao)生網絡報名后(hou),應保(bao)持《報名表》上所(suo)填聯系號(hao)碼正(zheng)常使用和暢通(tong),因考(kao)生個人原(yuan)因(如改號(hao)、停機等)導致影(ying)響招聘(pin)工作的,責任(ren)和后(hou)果由(you)考(kao)生個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