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材料要求
考生按規定須提交以下申報材料:
(一)2016年度福建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實踐技能考試報名表(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存放單位須在表格“審查意見”的相應位置蓋章);
(二)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所有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四)申報正、副主任醫師(含中醫、中西醫結合)及正、副主任護師的人員必須提交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或護士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五)現任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批文(或任職資格證書)和聘任文件(或聘任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六)各報名點及市直有關單位須提交《申報福建省衛生系列高級職務專業技術實踐技能考試花名冊》(附件3,一式3份,花名冊內容須與報名信息管理系統信息一致,按先正高級后副高級排序)。
上述材料復印件均須加蓋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存放單位公章。
考生按規定須提交以下申報材料:
(一)2016年度福建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實踐技能考試報名表(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存放單位須在表格“審查意見”的相應位置蓋章);
(二)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所有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四)申報正、副主任醫師(含中醫、中西醫結合)及正、副主任護師的人員必須提交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或護士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五)現任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批文(或任職資格證書)和聘任文件(或聘任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六)各報名點及市直有關單位須提交《申報福建省衛生系列高級職務專業技術實踐技能考試花名冊》(附件3,一式3份,花名冊內容須與報名信息管理系統信息一致,按先正高級后副高級排序)。
上述材料復印件均須加蓋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存放單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