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考對象
(一)符合原省衛生廳、原省人事廳《關于福建省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閩衛人[2006]198號)文件規定的晉升衛生專業高級技術職務條件的人員。
(二)符合《福建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福建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福建省基層醫療衛生計生機構人員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閩衛人[2015]127號) 文件規定的晉升衛生專業高級技術職務條件的人員。
符合上述文件規定條件之一的人員,經單位審核同意后,可報名參加考試。
(一)符合原省衛生廳、原省人事廳《關于福建省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閩衛人[2006]198號)文件規定的晉升衛生專業高級技術職務條件的人員。
(二)符合《福建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福建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福建省基層醫療衛生計生機構人員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閩衛人[2015]127號) 文件規定的晉升衛生專業高級技術職務條件的人員。
符合上述文件規定條件之一的人員,經單位審核同意后,可報名參加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