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福建二級建造師成績查詢:福建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管理中心
【查分注意事項】
(1) 如人數較多的單位,請盡量由單位人事科統一代為領取(憑單位公章),來之前請查詢并記下所有職工的報名序號并按從小到大的順序排列;
(2) 如個人前來領取成績單,則請攜帶準考證,如準考證已遺失,請攜帶身份證并點擊下面的鏈接后查詢并記下自己的報名序號;
(3) 代他人領取成績單則需攜帶他人的準考證或身份證;
(4) 此次考試凡參加了考試的考生(除缺考、違紀和零分外)均有成績單。
【成績管理】
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實行全國統一大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命題并組織考試的制度。建設部負責擬定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人事部負責審定考試大綱。培訓工作按照培訓與考試分開、自愿參加的原則進行。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每兩年為一個滾動周期),參加3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為合格。符合免試條件,參加1各科目(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或2個科目(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為合格。
【各地二級建造師考試成績管理規定】
各省成績管理規定發布
大部分省份
發布時間:每年1-2月份,與報考通知一致
發布地點:各省人事考試網每年1-2月份發布二級建造師考試報考考務通知中,均會包含各省份對二級建造師考試成績管理的規定。
注:二級建造師成績管理辦法是考務通知中很重要的內容,各省考務通知中均會把《成績管理辦法》單獨列出來,考生一定要詳看。
成績管理規定具體內容
全國大部分省份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均分為滾動考試管理辦法與非滾動考試管理辦法,一般沒有大變動。
考全科(即考三科)
實行滾動考試管理辦法: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方可獲得執業資格證書(如:2012年度與2013年度為一個周期,2013年度與2014年度為一個周期,依此類推)
符合免試條件(含免一科和免兩科)
實行非滾動考試管理辦法: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才能獲得執業資格證書;
考增項
實行非滾動考試管理辦法:已取得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當年報考另外一個專業的《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考試合格后核發國家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才能獲得執業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