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報考條件
(一)參加全部科目考試報名條件(考全科)
根據國人部發〔2007〕14號文件規定,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
1.取得測繪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測繪業務工作滿6年;
2.取得測繪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測繪業務工作滿4年;
3.取得含測繪類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測繪類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測繪業務工作滿3年;
4.取得測繪類專業碩士學位,從事測繪業務工作滿2年;
5.取得測繪類專業博士學位,從事測繪業務工作滿1年;
6.取得其他理學類或者工學類專業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其從事測繪業務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二)參加2個科目考試報名條件(免1科)
對符合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并于2005年12月31日前評聘為高級工程師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可免試《測繪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測繪管理與法律法規》、《測繪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因違反考試紀律,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處理,尚在停考期內的考生,不得報名參加2016年度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