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渭南市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公告(721人)》已于2016年05月05日發布,本次渭南市事業單位招聘考試招聘人數為721名,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如下: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應有的政治權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和相應資格條件(招聘計劃一覽表見附件1、附件2)。
4.年齡為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1980年5月 12日至1998年5月 12日期間出生)。招聘崗位有具體年齡要求的,以招聘崗位要求為準。
5.身心健康,能適應崗位要求。
6.有戶籍限制的崗位應在2015年5月5日前(含5月5 日)正式落戶(即辦結落戶手續)。
(二)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受過開除處分,不宜在事業單位工作的;未解除行政處分的。
2.因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中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的。
3.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2016年應屆畢業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的非2016年應屆畢業生不得用以往取得的學歷報名)。
4.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規定需要回避的。
5.“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最低服務期未滿(截至2016年7月31日)的。
6.行政事業單位在職工作人員,凡當次招考公告或所報考崗位有服務期限定,未滿服務年限或不符合有關規定的不得報考。
7.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條件和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
8、在近年來的渭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在面試環節(含面試)之后無正當理由放棄的。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應有的政治權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和相應資格條件(招聘計劃一覽表見附件1、附件2)。
4.年齡為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1980年5月 12日至1998年5月 12日期間出生)。招聘崗位有具體年齡要求的,以招聘崗位要求為準。
5.身心健康,能適應崗位要求。
6.有戶籍限制的崗位應在2015年5月5日前(含5月5 日)正式落戶(即辦結落戶手續)。
(二)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受過開除處分,不宜在事業單位工作的;未解除行政處分的。
2.因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中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的。
3.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2016年應屆畢業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的非2016年應屆畢業生不得用以往取得的學歷報名)。
4.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規定需要回避的。
5.“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最低服務期未滿(截至2016年7月31日)的。
6.行政事業單位在職工作人員,凡當次招考公告或所報考崗位有服務期限定,未滿服務年限或不符合有關規定的不得報考。
7.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條件和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
8、在近年來的渭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在面試環節(含面試)之后無正當理由放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