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均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
筆試
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教學基礎知識(包括教育學、心理學等專業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低合格分數線,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
筆試采取統一考試、統一標準、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2016年5月7日下午 14:00—16:30
面試
面試工作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統一組織實施。
面試人選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招聘崗位和招聘人數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確定,并按規定程序面向社會公布。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需按招聘崗位要求,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證明材料見附件2。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面試人選在面試前3天仍未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因取消資格或自動放棄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遞補多進行兩次。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達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
面試重點測評應聘者的崗位適應能力,主要考察應聘者的職業道德、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等。面試根據崗位特點和專業要求,幼師類崗位側重測試考生的普通話、彈唱、舞蹈、繪畫等技能,采用說課和技能展示的方式;中小學教師類崗位采用說課的方式。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面試考務費為每人70元。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面試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可設定面試合格分數線,達到合格分數線的進入考察范圍。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若出現筆試成績也相同的,則對成績相同者重新組織面試,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范圍人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