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錄取方案
各學院按照相關文件要求,成立學院招生錄取領導小組,高度重視第二階段專業課考試和復試工作,要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組織第二階段專業課考試和復試工作,在全面考察考生初試成績、專業背景以及所從事工作性質的基礎上,結合第二階段專業課考試成績和復試成績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將擬錄取名單上報學校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并進行錄取公示,確定擬錄取名單要優先考慮以下條件考生:
1.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本科所學專業及所從事的工作與報考領域相符者;
2.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具有農業推廣與農村發展相關實踐經驗的基層工作考生;
3.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全日制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證書者;
二、取得復試資格的基本條件及分數要求
1.農業碩士
(1) 2015年 7月 31日前 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或本科以上畢業并取得畢業證書(一般應有學位證書),且具有農業推廣與農村發展相關實踐經驗的在職人員;
(2)“GCT”單科成績不低于20分,總分不得低于178分,其中農村與區域發展領域不得低于180分;
2.獸醫碩士
(1) 2015年 7月 31日前 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或本科以上畢業并取得畢業證書(一般應有學位證書),且具有動物醫療、動物檢疫、動物保護、畜牧生產、獸醫執法相關實踐經驗的在職人員;
(2)“GCT”單科成績不低于20分,總分不低于160分。
3.工程碩士
(1) 2012年 7月 31日前 大學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
(2)“GCT”單科成績不低于20分,總分不低于190分。
三、時間安排
農業碩士、獸醫碩士、工程碩士錄取工作資格審查及第二階段考試、面試工作定于 2016年 1月 13日 — 2016年 1月 15日 進行,請按具體要求通知相關考生按時到校參加第二階段考試及復試,具體要求及時間安排如下:
1.請于 2016年 1月 13日 攜帶資格審查表(本人簽名、單位蓋章)、學位證、畢業證原件、復印件到研究生院進行資格審查、去學院辦理相關手續;
2. 2016 年1 月14 日 晚進行專業課考試(考試地點另行通知);
3.2016年1月14、15日在各學院進行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學院自定)。
所有工程碩士考生,需填寫《2015年參加在職人員攻讀工程碩士學位第二階段考試的考生情況登記表》,并提交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