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東衛生(sheng)職(zhi)稱(cheng)報名條(tiao)件暫(zan)未(wei)公布,考生(sheng)可參考2015年(nian)相(xiang)關信息:
凡符合《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山東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規定報名條件者,均可報名。
一、山東衛生職稱考試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
2、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
3、已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療機構的醫師,參加中級資格考試,須取得該培訓合格證書。
(二)報考藥學、護理、其他山東衛生技術等專業初級資格者,除應具備(一)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相應的學歷資歷。
全國山東衛生職稱考試
全國山東衛生職稱考試
報考藥(護、技)士者,需具備相應專業中專以上學歷。
報考藥(護、技)師者,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中專畢業,從事藥(護、技)士工作滿5年;
2、大專畢業,見習期滿1年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
3、本科畢業,見習1年期滿;
4、研究生班結業或取得碩士學位者。
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全科醫學的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已與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并軌,考試不開考。
二、山東衛生中級職稱考試報名條件
(一)報考山東衛生專業中級資格的人員,除具備(一)所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職務工作滿7年;
2、取得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6年;
3、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4年;
4、取得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2年;
5、取得相應專業博士學位。
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院校畢業的學歷;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工作年限計算的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的當年年底。
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不受單位性質和戶籍的限制,均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工作選擇報考專業類別參加考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參加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山東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的考試:
1、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2、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3、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時期內;
4、偽造學歷等有關材料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