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5年度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
考后復核預審的通知
珠海市報名點考生:
2015年度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的成績已于7月27日公布,但尚未收到國家下發的合格標準分數線。為縮短審核、制發證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證書,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資格考試報名初審考后復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號),考后按照各科目試卷總分的60%確定暫定合格標準分數線進行考后復核工作,請廣大考生參照執行。
2015年監理工程師暫定合格標準分數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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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名稱 |
試卷滿分 |
暫定合格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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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合同管理 |
110 |
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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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 |
160 |
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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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 |
110 |
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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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 |
120 |
72 |
如您已達到合格標準,請按照報考文件通知,提交報名資料以供預審核,具體要求如下:
一、提交報名資料時間和地點
網上報名時選擇“珠海報名點”的考生,請于2015年8月10日至12日前(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考試院前臺提交資料。
地址:珠海市香洲區興華路156號職業培訓技能鑒定大樓一樓,可乘坐K2路、55路、68路公交車到“城市廣場”站。
由于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均使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網報名,因此,省、市考試機構均無法獲取考生手機號碼、單位和家庭地址、微信等聯系方式,無法向考生進行一對一提醒,請廣大考生留意網上公告時間,并相互轉告。
二、提交材料清單
1.考生報名表(此表要到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才有效)。
2.考生報名書一份。
3.工作簡歷表一份。
4.考生有效身份證、學歷(位)證書、符合免試部分科目的報考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單位的監理資質證書原件和復印件(A4紙)各一份。(在審核期限內,本人因事無法前來須委托他人送審的,需提交代辦委托書,并在之后一個月內由本人前往我院再次送審)。
三、注意事項
按國家規定,凡逾期未提交資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逾期和資格審核未通過的人員將不予核發證書。
珠海市人力資源鑒定考試院
2015年7月28日
附件:
考生報名書
我自愿報名參加2015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已閱讀關于2015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有關規定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在考試過程中我將自覺遵守資格考試有關規定,現鄭重:
1.報名時所提供的身份證明、學歷證書、資格證書真實、準確、有效,如提供虛假證明和信息,本人愿承擔一切責任;
2.知曉報考條件、資格審查程序及相關要求,遵守資格考試報考的有關要求,保證填報的信息完整準確。如本人成績合格,但不符合報名條件或未按規定提交資格審查材料,愿意接受取消考試成績、停發證書的處理;
3.保證持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4.考試過程中,服從考試管理部門和考試工作人員安排,接受考試工作人員進行檢查、監督和管理,維護考場秩序,遵守考場規則; 如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自愿服從處理決定,接受處理;
5.本人考試成績公布后,按照所屬報名點網站公布的考后提交報名資料要求,按時提交報考資料,逾期提交視為本人放棄資格申請;
6.本人已周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12號),認同并遵守雷同試卷認定和處理的相關規定,承擔相關責任。
考生簽名:
日期:
工作簡歷表
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現報考考試,從事專業工作共---------年,工作簡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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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年月 |
單位名稱 |
從事何種專業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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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知曉報考條件、資格審查程序及相關要求,遵守資格考試報考的有關要求,保證填報的信息完整準確。如本人成績合格,但不符合報名條件或未按規定提交資格審查材料,愿意接受取消考試成績、停發證書的處理。 考生簽名: 年月日 |
該考生填報內容真實準確。 (單位蓋章) 經辦人: 年月日 | ||
注: 表格內考生、經辦人應簽名,單位應蓋章,否則不予受理。
代辦委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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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名稱 |
姓名 |
身份證號碼 |
工作單位 |
聯系電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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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辦人姓名 |
身份證號碼 |
工作單位 |
聯系電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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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 托 代 辦 資 格 審 核 理 由 |
本人參加 考試已通過,因 ,無法在規定的時間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核。現委托代辦人帶齊本人所需證件、材料前往你局(中心)辦理,本人在1月內( 年月日前)由本人親自帶有關證件、材料再到你局(中心)現場復審,特此。 | ||||
代辦人(簽名):經辦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