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5年安徽造價員繼續教育與證書驗證工作的通知
皖價協〔2015〕6號
各市造價(定額)站、造價協會:
根據《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管理辦法》和《安徽省建設工程造價員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規定,以及中價協《關于開展2014年至2015年度全國造價員網絡繼續教育工作的通知》(中價協〔2013〕53號)的要求,決定在我省開展2015年造價員繼續教育與證書驗證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加人員
凡于2011年、2012年在我省取得《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且資格證書編號為“皖11”、“皖12”開頭的造價員,均應參加本次繼續教育與證書驗證。
二、繼續教育工作安排
造價員繼續教育工作根據中價協的統一部署,由省價協組織,各市造價員管理機構協助實施。
1.繼續教育形式。
2.繼續教育學習時間。
網絡繼續教育學習時間為7月6日~12月20日。
3.繼續教育內容與學時。
開設《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建設工程計價》、《工程造價專業發展概述》等課程,共40學時(每年10學時),具體課程以中價協2014-2015年課程表為準。
4.繼續教育費用。
按照省物價局核定的每人每課時8元標準收取,本次學費為320元/人。
繼續教育費用由中價協委托北京東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負責收取,學員可通過網上銀行支付、郵局匯款和銀行匯款三種方式交費,具體信息請登錄網絡教育系統后查詢。學員可通過網絡教育網站聯系索取正式發票。
三、證書驗證工作安排
(一)證書驗證申請時間及程序。
2.12月23日前,申請人將書面申請材料交至所在市造價員管理機構現場審核,逾期不再辦理。
3.各市應在現場審核結束后,于12月28日前,將申請驗證的造價員證書原件和從業印章集中收回,并將審核通過的人員匯總名單及造價員證書報至省價協復核,辦理證書延續手續。
4.申請人到所在市造價員管理機構領取造價員資格證書和從業專用章。
(二)證書驗證申請材料。
1.《安徽省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驗證申請表》一份(登錄造價員管理系統打印)。
2.造價員繼續教育合格證明。
3.從業單位勞動合同、工作業績證明材料原件,審核后當場退還。
4.造價員證書和從業印章原件。
四、其他事項
1.造價員網絡繼續教育學習完成后應參加網上考試,考試合格后打印繼續教育合格證明。該證明是造價員資格證書驗證的必要條件之一。
2.因故未能及時參加前期繼續教育和證書驗證的造價員,應報名參加本次繼續教育并完成證書驗證工作。
3.請各市認真做好此次繼續教育與證書驗證的組織工作,從業印章由各市按照中價協《關于造價員從業印章和資格證書補充規定的通知》(中價協[2011]024號)要求制作。
201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