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發改委下發了《關于規范機動車駕駛員考場訓練服務收費的通知》,對市民反映較大的考場訓練費收取進行了規范。該通知將從 2014年12月1日起執行。
收費自愿,開具學員姓名的收費票據
機動車駕駛員考場訓練服務收費是指按照交警部門駕駛員考試要求建設的考場及設施,在保障考試的前提下,利用閑置時間為駕駛員培訓學員提供科目二、科目三考場訓練服務所收取的費用。對駕校參照考場技術標準建設的“模擬考場”,其訓練服務收費也可參照執行。
考場訓練服務收費屬經營服務性收費。從事考場訓練服務收費的機構,應堅持自愿委托、服務有償原則,與參加訓練的學員簽訂協議,明晰服務內容,嚴格執行服務規范,依約提供服務和收費,開具訓練學員姓名的收費票據。
考場訓練費食宿費實行政府指導價
考場訓練服務收費、考場食宿收費均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由各市州價格主管部門核定。各考場訓練機構可在不高于政府指導價的范圍內確定本機構的具體收費標準公布執行。
對預約參加考場訓練服務并提前一天時間取消預約的學員,考場訓練服務收費機構不得收取考場訓練服務費或應退還已收取的考場訓練服務費。承擔機動車駕駛員考試的考場,不得轉嫁考場訓練學員負擔;過去由考場訓練學員負擔的要在此次清理中予以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