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冀人考發[2008]45號文件要求,為做好2009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09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定于5月中旬舉行,具體考試時間見準考證。
二、考試報名統一使用《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信息管理系統》軟件,采用網上報名方式。自2008年12月17日起至2009年1月7日止,考生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www.hhrdc.com或者21wecan.com.cn),進入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平臺的個人報名入口,注冊用戶,并以該用戶登錄。在網上填寫個人報名信息,上傳數碼報名照片(近期、正面、免冠、藍底、小二寸),可反復修改,每修改保存即生成新的驗證碼,確認后打印帶有終驗證碼的《2009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
由于初級(士)護理學專業(代碼003)的考務工作由各市衛生考點負責,考生在網上填報申報材料時,要選擇各自所在市衛生考點,如[衡水衛生]考點。其余初級和中級各專業的要選擇各自所在市考點,如:[衡水]考點。
自2009年4月10日起,考生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www.hhrdc.com或者21wecan.com.cn)打印準考證,截止時間為5月8日。
三、報名條件如下:
(一)臨床醫學專業初級資格的考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參加國家醫師資格考試,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可聘任醫士職務;取得執業醫師資格,可聘任醫師職務。
(二)參加臨床醫學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并取得執業醫師資格;
3、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
4、已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療機構的醫師須取得該培訓合格證書。
(三)參加臨床醫學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二)條所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醫學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師職務滿7年。
2、取得醫學大專學歷,從事醫師工作滿6年。
3、取得醫學本科學歷,從事醫師工作滿4年。
4、取得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從事醫師工作滿2年。
5、取得臨床醫學博士專業學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參加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的考試:
1、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2、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3、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時期內。
4、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5、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它情形。
(五)參加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技術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
2、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
(六)參加藥學、護理、技術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五)條所規定的基本條件外,必須具備相應專業中專以上學歷。具有護理專業本科以上學歷的人員,可免試取得護理崗位準入資格。
(七)參加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技術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五)條所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職務滿7年。
2、取得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6年。
3、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4年。
4、取得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2年。
5、取得相應專業博士學位。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參加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技術專業技術資格的考試:
1、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2、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3、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時期內。
4、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5、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它情形。
四、2009年度全科醫學、臨床醫學(專業代碼為026至084以及114)以及中藥學初級(士)、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002、014、091)、中醫護理學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016、098)的各專業的“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4個科目的考試,均采用人機對話的方式進行。其他49個專業的4個科目仍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筆試考生參考時應攜帶2B鉛筆、鋼筆或圓珠筆、橡皮。各科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1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考生應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該專業全部科目的考試。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之間各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并計算。已參加過衛生專業技術資格部分專業考試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報名參加剩余科目考試時須使用原檔案號。
五、報名參加2009年度衛生專業各類別考試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時間和從事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08年12月31日。報名條件中有關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和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全國衛生技術中級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
六、凡選擇的專業代碼在026至089以及114專業之間的人員在報名時須同時提交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2年。從2009年度起,《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見附件)中級資格將增加重癥醫學(專業代碼114)1個專業類別;報名人員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專業工作,在《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選擇報考相應專業類別。
七、報名人員須持考試申報表、身份證、畢業證、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已通過部分科目考試的人員,報名時須提交上年度考試成績單的復印件,填寫報名表,單位及單位主管部門審核蓋章后,由單位統一到市人事局職考中心辦理報名手續。各縣市區的報名考生由當地職改辦統一報市人事局職考中心并辦理報名手續。根據河北省物價局、河北省財政廳《關于調整、規范我省人事系統專業技術和執(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冀價行費[2007]4號)文件的有關規定,考試收費按如下標準收取,即:初級資格考試采用紙筆作答方式科目考務費每人每科55元,采用人機對話方式作答科目考務費每人每科75元;中級資格考試采用紙筆作答方式科目考務費每人每科75元,采用人機對話方式作答科目考務費每人每科95元。報名費每人10元。報名時間自2009年1月5日至1月7日結束,請各有關單位按規定時間組織報名。
八、應考人員違紀要按照人事部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第三號令《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九、考試用書的征訂與市衛生局聯系。
附件: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
衡水市職稱考試中心
二OO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
一、初級(士)考試專業
專業代碼
專業名稱
001
藥學
002
中藥學
003
護理學
004
口腔醫學技術
005
放射醫學技術
006
臨床醫學檢驗技術
007
病理學技術
008
康復醫學治療技術
009
營養
010
理化檢驗技術
011
微生物檢驗技術
012
病案信息技術
二、初級(師)考試專業
專業代碼
專業名稱
013
藥學
014
中藥學
015
護理學
016
中醫護理學
017
口腔醫學技術
018
放射醫學技術
019
臨床醫學檢驗技術
020
病理學技術
021
康復醫學治療技術
022
營養
023
理化檢驗技術
024
微生物檢驗技術
025
病案信息技術
三、中級考試專業
專業代碼
專業名稱
026
全科醫學
027
全科醫學(中醫類)
028
內科學
029
心血管內科學
030
呼吸內科學
031
消化內科學
032
腎內科學
033
神經內科學
034
內分泌學
035
血液病學
036
結核病學
037
傳染病學
038
風濕與臨床免疫學
039
職業病學
040
中醫內科學
041
中西醫結合內科
042
普通外科學
043
骨外科學
044
胸心外科學
045
神經外科學
046
泌尿外科學
047
小兒外科學
048
燒傷外科學
049
整形外科學
050
中醫外科學
051
中西醫結合外科學
052
中醫肛腸科學
053
中醫骨傷學
054
中西醫結合骨傷科
055
婦產科學
056
中醫婦科學
057
兒科學
058
中醫兒科學
059
眼科學
060
中醫眼科學
061
耳鼻咽喉科學
062
中醫耳鼻喉科學
063
皮膚與性病學
064
中醫皮膚與性病學
065
精神病學
066
腫瘤內科學
067
腫瘤外科學
068
腫瘤放射治療學
069
放射醫學
070
核醫學
071
超聲波醫學
072
麻醉學
073
康復醫學
074
推拿(按摩)學
075
中醫針灸學
076
病理學
077
臨床醫學檢驗學
078
口腔醫學
079
口腔內科學
080
口腔頜面外科學
081
口腔修復學
082
口腔正畸學
083
疼痛學
084
計劃生育
085
疾病控制
086
公共衛生
087
職業衛生
088
婦幼保健
089
健康教育
090
藥學
091
中藥學
092
護理學
093
內科護理
094
外科護理
095
婦產科護理
096
兒科護理
097
社區護理
098
中醫護理
099
口腔醫學技術
100
放射醫學技術
101
核醫學技術
102
超聲波醫學技術
103
臨床醫學檢驗技術
104
病理學技術
105
康復醫學治療技術
106
營養
107
理化檢驗技術
108
微生物檢驗技術
109
消毒技術
110
心理治療
111
心電學技術
112
腫瘤放射治療技術
113
病案信息技術
114
重癥醫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