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08年下半年考試錄用公安機關公務員(人民警察)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公告
總分:50分(按100分折合計算,申論、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公安基礎知識分別按40%、40%、20%計算)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50分(按單科100分計算)。
考生達不到公布的最低合格分數線,不能進入面試;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按報考職位招錄計劃與報考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經資格復審合格后確定面試人選。
另:從即日起,考生查分信息將增加“職位代碼”,請考生認真核對,如有疑問,請于2008年12月25日前將更正申請傳真至省公安廳政治部。
湖北省人事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