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級別為免二科并經審核符合免試條件)或1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三科并經審核符合免試條件)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2、考試共設4個科目。具體為:《綜合法律知識》、《 經濟與民商法律知識》、《企業管理知識》和《企業法律顧問實務》。
2、考試共設4個科目。具體為:《綜合法律知識》、《 經濟與民商法律知識》、《企業管理知識》和《企業法律顧問實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