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參加全科目(考5科)報考條件:
凡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
1、經濟類、法學類大專畢業后,或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6年。
2、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畢業后,或非經濟類、法學類第二學士或研究生班畢業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4年。
3、經濟類、法學類第二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或獲非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2年。
4、獲得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1年。
5、取得經濟類、法學類博士學位。
6、對于在全國實行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評聘了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和法律中級專業職務或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者,從事稅務代理業務滿一年。
(二)申請參加免試部分科目(考2科)報考條件: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評聘經濟、會計、統計、審計、法律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稅收工作滿2年。只參加稅務代理實務和稅收相關法律兩科的考試。
凡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
1、經濟類、法學類大專畢業后,或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6年。
2、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畢業后,或非經濟類、法學類第二學士或研究生班畢業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4年。
3、經濟類、法學類第二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或獲非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2年。
4、獲得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1年。
5、取得經濟類、法學類博士學位。
6、對于在全國實行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評聘了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和法律中級專業職務或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者,從事稅務代理業務滿一年。
(二)申請參加免試部分科目(考2科)報考條件: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評聘經濟、會計、統計、審計、法律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稅收工作滿2年。只參加稅務代理實務和稅收相關法律兩科的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