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關于2013年度社會工作者和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
人社(she)廳發〔2013〕9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sheng)產建(jian)設兵(bing)團人力資源(yuan)社會(hui)保障廳(局):
根據2013年度(du)社會工作(zuo)者和質(zhi)量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kao)試數據統(tong)計分析,經與民政部(bu)、國家質(zhi)檢總局有關部(bu)門協商,現將(jiang)考(kao)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xia):
一、 合格標準
| 專業名稱 | 科目名稱 | 試卷滿分 | 合格標準 | |
| 社會工作者 | 助理社會工作師 |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 | 100分 | 60分 |
| 社會工作實務 | ||||
| 社會工作師 |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 | |||
| 社會工作實務 | ||||
|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 | ||||
| 質量 | 初級 | 質量專業相關知識 | 150分 | 90分 |
| 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 | ||||
| 中級 | 質量專業相關知識 | 170分 | 102分 | |
| 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 | ||||
二、請(qing)各地按(an)上述合格(ge)標準對(dui)參加考試(shi)人(ren)員各科目考試(shi)成(cheng)績(ji)進(jin)行復(fu)核,并與我(wo)部(bu)人(ren)事考試(shi)中(zhong)心核對(dui)數據(ju),確認無誤后,按(an)附表要求逐項填寫,于9月18日前送我(wo)部(bu)專業(ye)(ye)技術人(ren)員管理司備(bei)案(an),備(bei)案(an)數據(ju)作為(wei)發放本專業(ye)(ye)資格(ge)證(zheng)書的依據(ju)。
三、請按照有(you)關文件(jian)精神,及時向社會公布(bu)考試合格(ge)標準(zhun),并抓緊做(zuo)好資格(ge)證(zheng)書發放等考試后(hou)期的工作。
人力(li)資(zi)源社會保(bao)障部(bu)辦公(gong)廳
2013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