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關于2013年度社會工作者和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
人(ren)社廳發〔2013〕91號
各省、自(zi)治區、直轄市(shi)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
根(gen)據2013年(nian)度社會(hui)工作者和質量專業技術(shu)人員資格(ge)考試(shi)數據統計(ji)分析,經與(yu)民政部、國家質檢(jian)總局有關(guan)部門協(xie)商,現將考試(shi)合格(ge)標準(zhun)有關(guan)問題通知如下:
一、 合格標準
| 專業名稱 | 科目名稱 | 試卷滿分 | 合格標準 | |
| 社會工作者 | 助理社會工作師 |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 | 100分 | 60分 |
| 社會工作實務 | ||||
| 社會工作師 |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 | |||
| 社會工作實務 | ||||
|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 | ||||
| 質量 | 初級 | 質量專業相關知識 | 150分 | 90分 |
| 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 | ||||
| 中級 | 質量專業相關知識 | 170分 | 102分 | |
| 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 | ||||
二、請各(ge)地按上(shang)述合格(ge)標(biao)準對(dui)參(can)加考試(shi)(shi)人員(yuan)各(ge)科目考試(shi)(shi)成績(ji)進行復核,并與我部人事(shi)考試(shi)(shi)中心核對(dui)數據(ju),確認無誤(wu)后(hou),按附表要求逐(zhu)項填(tian)寫,于9月18日前送我部專(zhuan)業(ye)技術人員(yuan)管理司備(bei)案,備(bei)案數據(ju)作為(wei)發放(fang)本專(zhuan)業(ye)資格(ge)證書的依(yi)據(ju)。
三、請按照有關文件(jian)精神,及(ji)時(shi)向(xiang)社(she)會(hui)公布考試合格(ge)標準,并抓緊做好資格(ge)證(zheng)書發放(fang)等考試后期的工作。
人力資源社(she)會保障部辦公廳
2013年9月(yue)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