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關于2013年度社會工作者和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
人社廳發〔2013〕9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xia)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li)資(zi)源社會保(bao)障廳(局):
根(gen)據(ju)2013年度社(she)會工作者(zhe)和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資格(ge)考(kao)(kao)試(shi)數據(ju)統(tong)計分(fen)析,經與民政部、國家質檢總(zong)局(ju)有(you)關部門協商(shang),現將考(kao)(kao)試(shi)合格(ge)標準有(you)關問題通知(zhi)如(ru)下:
一、 合格標準
| 專業名稱 | 科目名稱 | 試卷滿分 | 合格標準 | |
| 社會工作者 | 助理社會工作師 |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 | 100分 | 60分 |
| 社會工作實務 | ||||
| 社會工作師 |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 | |||
| 社會工作實務 | ||||
|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 | ||||
| 質量 | 初級 | 質量專業相關知識 | 150分 | 90分 |
| 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 | ||||
| 中級 | 質量專業相關知識 | 170分 | 102分 | |
| 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 | ||||
二、請(qing)各地(di)按(an)上述合格標準對參加(jia)考(kao)試人員各科目考(kao)試成績進行復核,并與我部人事考(kao)試中心核對數據,確認無誤后,按(an)附(fu)表(biao)要求(qiu)逐項填(tian)寫,于9月18日(ri)前(qian)送(song)我部專業技術人員管(guan)理司備(bei)案,備(bei)案數據作為發放(fang)本專業資格證書的(de)依據。
三、請按(an)照有(you)關文件精(jing)神,及時向社會公布考試合(he)格(ge)(ge)標準(zhun),并抓緊做(zuo)好資格(ge)(ge)證書發放等考試后期的工作。
人力資源社(she)會保障部辦公(gong)廳(ting)
2013年9月3日(r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