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人函〔2006〕66號
各地、市人事局,中、省直各有關單位人事(干部)處:
根據人事部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06年度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38號),現就2006年度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科目
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考試設國際商務理論與實務、國際商務專業知識和業務外語3個科目。其中業務外語科目應參加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中的B級(含B級)以上考試。外銷員從業資格考試設外經貿綜合業務、外經貿外語(包括英語、俄語、日語、法語4個語種)2個科目。外經貿外語考試分筆試和口語2個部分,口語部分為每個考生10分鐘。
過去由原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頒發的《外銷員資格證書》不能等同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外銷員從業資格證書》。取得前一種資格證書(在5年有效期內)的人員若想獲得后一種證書,還須參加《外經貿綜合業務》科目的考試(免試《外經貿外語》)。
參加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考試或外銷員從業資格考試的人員都必須所有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
二、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為:2006年9月16、17日。
9月16日:
上午8:30-11:30 國際商務理論與實務(執業)
外經貿綜合業務(從業)
下午2:00-5:00 國際商務專業知識(執業)
外經貿外語筆試(從業)
9月17日:
上午8:30開始,進行外銷員從業資格外語口語考試, 一天考完。
三、考試方式及注意事項
(一)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和外銷員從業資格考試的筆試試卷設置今年改動為:國際商務理論與實務(執業)、國際商務專業知識(執業)、外經貿綜合業務(從業)三科試卷由客觀題和主觀題組成,客觀題部分在答題卡上作答,主觀題部分在試卷上作答;外經貿外語筆試(從業,英、俄、日、法)試卷設置不變。
(二)考試時須帶準考證、身份證(軍人可持軍官證)原件,否則不準參加考試;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藍色)墨水筆、簽字筆或圓珠筆(用于主觀題答題),2B鉛筆,橡皮,不得使用涂改帶(液)。
四、報名
考試報名條件按人事部、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關于印發<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2002]70號)中規定條件執行。凡符合條件人員均可自愿報名參加本次考試。考試報名時間為2006年4月17日至4月28日(節假日休息)。考生報名時需持報名表、學歷證等,報外銷員從業資格考試考一科的考生還須提供已取得的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頒發的外銷員證書;對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報考外銷員的,可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報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考試的考生還須持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及有效期內的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B級(含B級)以上的國家合格標準證書或60分以上(含60分)的成績通知單。
各地市( 含所在地中、省直單位)考生到所在地人事局報名;在哈中、省直單位考生由單位直接到省人事考試中心報名,省人事考試中心地址:哈爾濱市南崗高新技術開發區38號樓A棟(高新路10號,紅旗大街與漢水路交匯處市檢察院后身),聯系電話:82342462,82342443,82321047。
本次考試只在省直考區設置考場,所有考生均在哈爾濱市考試。各市地人事局務于2006年5月15日前將考試報名表匯總后報省人事考試中心。
五、考試收費
按省物價局有關規定,本次考試收費標準為: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考試每人95元(含向國家上繳20元);外銷員從業資格考試考外經貿綜合業務一科的每人55元(含向國家上繳10元); 外銷員從業資格考試考二科的每人99元(含向國家上繳24元)。各地在考試報名結束后按每個考生留15元,其余部分上繳省人事考試中心。
單 位:黑龍江省人事考試中心
開戶行:中行哈爾濱市開發區支行
帳 號:2322201
二〇〇六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