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院校
澳門大學、澳門理工學院、旅游學院、澳門科技大學、澳門城市大學和澳門鏡湖護理學院。
(二)報名資格、時間及辦法
已報名并取得今年在我省參加高考資格的考生(只具有報考本科三批和高職專科學校的除外),報考澳門在我省招生的學校,可在學校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錄報考學校的網站,進行網上報名。我省不受理考生的現場報名。
(三)錄取分數要求
澳門大學、澳門理工學院和旅游學院要求考生的分數需達到我省劃定的本科第一批院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澳門科技大學、澳門城市大學和澳門鏡湖護理學院要求考生的分數需達到我省劃定的本科第二批院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四)錄取辦法
澳門6所高校均實行單獨錄取,錄取工作由招生學校負責。澳門在內地31個省、市、區招生的6所學校不編制分省招生計劃,各校根據考生參加各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成績擇優錄取。被澳門6所高校錄取的考生,可以同時填報內地高校的志愿,并參加內地高校的錄取。若被內地高校同時錄取,考生可自主選擇其中一所高校就讀。
三、赴港澳就讀通行證的辦理
凡被香港、澳門高校錄取的考生,憑學校的錄取通知書和本人的身份證、戶口本(赴香港讀書的考生還需提交錄取學校提供的香港入境事務處簽發的進入許可文件,赴澳門讀書的考生還需提交澳門高等學校輔助辦公室簽發的《確認錄取證明書》),到戶口所在地的公安部門辦理因私赴香港或澳門的《往來港澳通行證》。
考生赴香港、澳門就讀,其內地戶籍不遷移。考生的高考檔案不必提交給錄取學校(建議考生將其高考檔案交到有關部門托管)。
四、學歷、學位
考生在香港、澳門高校就讀學業期滿,獲得學校頒發的學歷、學位證書,內地教育行政部門予以承認。
考生可到海南省考試局辦公樓一樓索取部分高校的招生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