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憂考網為廣大(da)考生(sheng)整理了2012年證券從(cong)業資(zi)格考試教材及大(da)綱(gang)變化分析(xi),供廣大(da)考生(sheng)參考:
提示:2013年證券從業資格考試教材及大綱繼續采用2012年版。
2012年新版證券從業資格考試大綱進行了調整和完善,共修訂知識點184個,占2011年大綱知識點總數的16.38%;修訂目錄中涉及法規25件,占2011年大綱參考法規目錄中的法規總數的38.64%。
《證券從業人員資格考試統編教材(2012)》實現了五個方面的更新:
一是更新教材中的法律、法規和自律規則,包括最近發布(或修訂)的《關于進一步深化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關于新股發行定價相關問題的通知》等,做到與現行的法規同步;
二是更新教材中的基本理論和關鍵技術,包括歷次G20會議關于金融改革的內容、投資理論的最新發展、金融工程的核心分析原理、無套利定價、套利基本原則、行業前景分析、公司償債能力分析等,做到與當前的理論與技術前沿同步;
三是更新教材中的有關數據,包括股票、證券、基金、基金衍生品各個細分市場、產品、業務、組織的最新數據,做到與當前的市場進程同步;
四是更新教材中的有關業務,包括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地方政府債券的發行與承銷、內地企業在香港創業板發行與上市、借殼上市活動、融資融券轉融通業務、分級基金、小微企業專項金融債券、中小非金融企業集合票據、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試點等,做到與當前的市場發展同步;
五是更新教材中的基礎表述包括代辦股份轉讓規則、并購重組審核委員會工作規程、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報告書通常應當披露的資產評估信息、上市公司內幕信息知情人制度、證券公司信息隔離墻制度、生產者價格指數、宏觀經濟運行景氣指標、社會融資總額相關內容、外匯占款相關內容、主權債務相關內容等,做到與考生的要求同步。
2012年《證券基礎》新舊教材對比
2012年《證券交易(yi)》新(xin)舊教材對(dui)比

2012年《證券投資基金》新舊教材的變化
第二章 證券投資基金的類型
第九節 分級基金(新增章節)
第三章 基金的募集、交易與登記
第一節 基金的募集與認購
第二部分“基金的認購”中“分級基金份額的認購”為新增知識點;
第二節 基金的交易、申購和贖回
第七部分“分級基金份額的上市交易及申購、贖回”為新增知識點;
第四章 基金管理人
第一節 基金管理人概述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業務”中的“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對2011年8月修訂的《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辦法》的施行時間進行了規定(新增)。
第四節 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
第二部分“特定客戶資產管理產品的設立條件”對基金管理公司為單一客戶辦理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時,客戶委托的初始資產不得低于5000萬元改為不得低于3000萬元;對為特定的多個客戶辦理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單個資產管理計劃的委托人人數不得超過200人,客戶委托的初始資產合計不得低于5000萬元人民幣改為不得低于3000萬元人民幣。
第三部分“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規范”第3條中的委托財產投資對象中增加了“商品期貨”;第4條為新增條目;第11條中“每年至多開放一次”改為“每季度至多開放一次”。
第六章 基金的市場銷售
第四節 基金銷售機構(本節變動較大,部分內容為新增知識點)
本節標題由“基金銷售機構的準入條件與職責”變為“基金銷售機構”。
第一部分“基金銷售及基金銷售機構”為新增知識點;
第二部分“基金銷售機構資格條件”對基本規定、商業銀行應具備的條件、證券公司應具備的條件、證券投資咨詢機構應具備的條件和獨立基金銷售機構應具備的條件等內容進行了重新規定;
第三部分“基金銷售機構資格取得、備案與終止”為新增知識點;
第五節 基金銷售業務規范(本節變動較大,部分內容為新增知識點)
本節標題由“基金銷售行為規范”變為“基金銷售業務規范”
第一部分“基金銷售支付結算”為新增知識點;
第二部分“基金宣傳推介材料”對基金宣傳推介材料的概念與范疇、基金宣傳推介材料的審核與備案、基金宣傳推介材料的禁止情形、宣傳推介材料中登載基金過往業績的規定、宣傳推介材料中的生命與風險提示等方面進行了重新規定;
第三部分“基金銷售費用”中的“基本規范”和“增值服務費”為新增知識點;
第四部分“其他業務規范”中的“基金銷售機構”和“基金銷售禁止行為”為新增知識點。
第九章 基金的信息披露
第一節 基金信息披露概述
第五部分“XBRL在基金信息披露中的應用”的第三小點“信息披露中應用XBRL的概括”中最后一句話為新增,即“2011年10月,基金XBRL信息實現向所有基金評價機構的推送,進一步提升了基金電子化信息分析與使用的效率”;
第六部分“我國基金信息披露制度體系”在舊教材中是第二節,在新教材中放入“第一節第六部分”,內容沒有變化;
第十章 基金監管
第一節 基金監管概述
第四部分“基金監管法規體系”中的“圖10-1”有些變化。其中,“規范性文件”中第2點“基金管理公司規范性文件”增加了《關于基金管理公司運用固有資金進行基金投資有關事項的通知》、《關于規范基金管理公司設立及股權處置有關問題的通知》、《關于基金管理公司向特定對象提供投資咨詢服務有關問題的通知》、《關于基金管理公司提取風險準備金有關問題的通知》、《關于基金管理公司在香港設立機構的規定》等;第3點“基金投資規范性文件”增加了《基金管理公司進入銀行間同業市場管理規定》、《關于貨幣市場基金投資短期融資券有關問題的通知》、《關于貨幣市場基金投資銀行存款有關問題的通知》、《關于基金投資非公開發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證券有關問題的通知》等;第5點“基金銷售規范性文件”增加了《基金銷售機構內部控制指導意見》、《基金銷售業務信息管理平臺管理規定》、《關于基金宣傳推介材料監管事項的補充規定》、《基金評價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基金銷售結算資金管理暫行規定》等;第6點“基金估值、稅收規范性文件”增加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基金估值業務的指導意見》、《關于基金稅收問題的通知》等。
“自律規則”中第2點“行業協會規則”中增加了《基金銷售人員從業資質管理規則》、《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實施細則》等。
第二節 基金監管機構和自律組織
第二部分“協會的行業自律管理”中新增“2011年12月,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正式批準籌建,中國證券業協會基金公司會員部的職責轉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協會。2012年3月,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成立,正式承擔基金行業的自律管理職責”。
第二部分“協會的行業自律管理”中第三點“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的職責”為新增。
第三節 基金服務機構監管
第三部分“基金銷售機構及基金銷售相關機構的監管”為新增知識點;
第四節 基金運作監管
第一部分“對基金募集申請的核準”第3點“簡化產品審核程序,實施分類審核制度”相關內容有所變動;
第二部分“基金銷售活動的監管”中“基金銷售監管的主要內容”相關內容有所變動,其中第6點“銷售結算資金監管”為新增知識點;
第四部分“基金投資與交易行為的監管”中新增了一條中國證監會對基金投資與交易行為的監管內容,即對基金投資交易涉及各類風險的預警與控制,防范系統性風險,保護投資者利益;“對投資組合遵規守信的監管”中第3點“對禁止性投資行為的監管”為新增知識點;“對基金管理公司內部投資、交易環節相關內部控制制度健全及執行情況的監管”中第2點“投資決策控制的要求”為新增知識點;“對投資風險的監控與預警”為新增知識點;
第五節 基金行業人員監管
本節標題由“基金行業高級管理人員和投資管理人員監管”變為“基金行業人員監管”。
第三部分“基金行業人員的離任審計及離任審查”為新增知識點。
2012年《證券發行與承銷》新舊教材對比
總體來說,今年的證券發行與承銷新版教材在章節結構上與原教材并未有較大幅度的調整,主要是部分內容根據新修訂的《關于進一步深化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關于新股發行定價相關問題的通知》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了修訂。
新教材第一章刪掉了“了解企業債券的上市業務資格”的相關內容。
新教材第二、三、四章內容較原教材并未有較大改動。
新教材第五章:1、根據《關于進一步深化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的相關要求,增加了詢價的責任、完善定價約束機制、發行定價監管等方面的內容。2、取消了現行網下配售鎖定期3個月的要求,提高了新股發行上市的流通性。3、根據修訂的《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相關要求增加了“主承銷商自主推薦機構投資者以及個人投資者的機制安排”等方面的內容。
新教材第六章:增加了“創業板上市招股書及其備查文件的披露、發行公告、投資風險特別公告等信息披露方面”的相關內容。
新教材第八章:1、增加了“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的主要動因”等方面的內容;2、增加了“可轉換債券募集說明書及其摘要披露的基本要求”等方面的內容。
新教材第九章:增加“地方政府債券發行與承銷“的相關內容,其中增加了財政部代理發行地方政府債券和地方政府自行發債等方面的內容。
新教材第十一章:增加了“上市公司收購的監管制度和監管要求”等方面的內容。
新教材第(di)(di)十二(er)章:1、增加了“上(shang)市(shi)(shi)公(gong)司重(zhong)大資(zi)(zi)產(chan)(chan)重(zhong)組(zu)(zu)(zu)的(de)(de)監督管(guan)理(li)和(he)(he)共(gong)性(xing)問題審核(he)意(yi)見關注(zhu)要點、重(zhong)大資(zi)(zi)產(chan)(chan)重(zhong)組(zu)(zu)(zu)涉及借殼和(he)(he)配套融資(zi)(zi)的(de)(de)相關規定以及上(shang)市(shi)(shi)公(gong)司重(zhong)大資(zi)(zi)產(chan)(chan)重(zhong)組(zu)(zu)(zu)的(de)(de)信息管(guan)理(li)和(he)(he)內(nei)幕交易的(de)(de)法律責任、上(shang)市(shi)(shi)公(gong)司重(zhong)大資(zi)(zi)產(chan)(chan)重(zhong)組(zu)(zu)(zu)共(gong)性(xing)問題”等方面的(de)(de)要求(qiu)。2、刪(shan)減了原教材第(di)(di)三節“上(shang)市(shi)(shi)公(gong)司并(bing)購(gou)重(zhong)組(zu)(zu)(zu)財務顧問業務規程”等章節的(de)(de)內(nei)容(rong)
2012年《證券投資分析》新版教材對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