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楊凌示范區人事考試中心(考試機構),各有關單位人事處: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3年度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97號)要求,現就我省實施2013年度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安排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6月15日 上午 9:00-11:30
計量法律法規及綜合知識(一級)
計量法律法規及綜合知識(二級)
下午 14:00-16:30
測量數據處理與計量專業實務(一級)
計量專業實務與案例分析(二級)
6月16日 上午 9:00-12:00
計量專業案例分析(一級)
全省考試地點統一設在西安。
二、報名條件
報名條件按照原人事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關于印發〈注冊計量師制度暫行規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注冊計量師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40號)和“國人廳發[2006]197號”的有關規定執行(附件二)。
三、報名時間及程序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要求,資格考試考生的報名信息必須通過網絡進行傳遞。網上報名及繳費確認的基本程序:
1、報名時間為3月15日至4月12日17:00時。考生可登陸陜西人事考試網(網址://www.sxrsks.cn),在網上填寫并提交《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報名表》。考試類別、級別、專業及科目代碼(附件一)。
2、報考人員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電子照片(證件照,jpg格式,二寸、20Kb 以下)。
3 、上傳照片審核通過后,下載打印《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報名表》。省、市部屬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中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由單位統一組織,考生須經省計量測試學會資格審查后進行網上繳費確認。
4、現場資格審查時間為3月18日至4月11日(節假日除外)。現場資格審查工作由省計量測試學會(地址:西安市咸寧西路30號陜西質檢大樓17層;電話:、;聯系人:李學弘)負責。現場資格審查時,報名參加一級注冊計量師和二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的考生須提供報名材料如下:
①《一級注冊計量師考試報名表》或《二級注冊計量師
考試報名表》一式2份;
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③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教育行政部門
認可的);
④從事計量技術工作年限證明(附件三);
⑤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一級注冊
計量師資格考試符合免試一科報名條件的考生)。
5、資格審查通過后,報考人員進行網上支付考試費用,報名確認結束。
未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繳費確認者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省人事考試中心地址:西安市西五路83號,聯系電話:、87440576、87440577、87457210。
四、收費標準
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陜價行函[2011]41號)批準的收費標準:一級計量師70元/人科,二級計量師65元/人科收取。
五、有關事項說明
1、一、二級計量師考試統一考試時間,統一部署考務工作,統一管理考試信息。通過考試取得注冊計量師資格證書的人員,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聘任相應級別專業技術職務。
2、一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設計量法律法規及綜合知識(客觀題)、測量數據處理與計量專業實務(客觀題)和計量專業案例分析(主觀題)3個科目;二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設計量法律法規及綜合知識(客觀題)和計量專業實務與案例分析(客觀題)2個科目。報考人員均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3、一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計量專業案例分析科目為主觀題試卷,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采用網絡閱卷。考生參加考試時務必注意:
①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
②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③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4、考生應考時須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考場備有草稿紙,考后收回。
5、考生于考前7日內登陸陜西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并按準考證中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6、完成報名繳費確認的考生可在省人事考試中心開取發票,開取發票截止時間為6月14日17:00時前。
7、有關考試大綱、教材事宜請與省計量測試學會聯系。
附件一: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科目代碼表
附件二: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附件三:從事計量技術工作年限證明(樣式)
附件一:
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科目代碼表
|
名稱 |
級別 |
專業 |
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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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 一級注冊 計量師 |
03. 考全科 |
01.計量 |
1.計量法律法規與綜合知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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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測量數據處理與計量專業實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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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計量專業案例分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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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免一科 |
01.計量 |
2.測量數據處理與計量專業實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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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計量專業案例分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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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 二級注冊 計量師 |
01.二級 計量師 |
01.計量 |
1.計量法律法規與綜合知識 |
|
2.計量專業實務與案例分析 |
附件二:
注冊計量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摘自《注冊計量師制度暫行規定》
(國人部發[2006]40號)
第十條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相應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注冊計量師的考試。
第十一條 一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一) 取得理學類或工學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4年;
(二) 取得理學類或工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3年;
(三) 取得理學類或工學類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2年;
(四) 取得理學類或工學類專業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1年;
(五) 取得理學類或工學類專業博士學位,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1年;
(六)取得其他類專業相應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工作年限和從事計量技術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第十二條 二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一) 取得工學類中專學歷后,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2年;
(二) 取得理學類或工學類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1年。
第四十一條 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香港和澳門居民,可申請參加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申請人在報名時應當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計量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證明。
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
摘自《注冊計量制度暫行規定》
(國人部發[2006]40號)
第四條 報名參加一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的人員,截止2004年12月31日前,已評聘工程類或研究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可免試《計量法律法規及綜合知識》科目,只參加《測量數據處理與計量專業實務》和《計量專業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附件三:
從事計量技術工作年限證明(樣式)
茲證明 同志在我單位(及其他單位)從事 工作 年。
單位名稱(加蓋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