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旅游局,市直旅游企業:
根據山東省旅游局《關于做好2008年山東省“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有關文件的精神,現將我市2008年度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的考試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1、熱愛祖國,遵紀守法,遵守旅游職業道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2、具有高級中學、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3、具有適應導游需要的基礎知識和語言表達能力;4、品行良好,身體健康。
二、報名范圍
全市國際、國內旅行社從業人員和其它單位報考兼職導游的人員
三、報名
1、自2008年9月1日開始報名。考生憑身份證、學歷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四張、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近期健康狀況證明到各縣市旅游局審核,合格者到旅游局購買教材,并領取銀行交款票據。考生憑報名序號登陸“山東旅游政務網”(www.sdta.gov.cn)主頁“專題聚焦初級導游報名系統”一欄填入報考信息并提交,打印“2008年全省導游資格考試報名表”。報名截止時間為2008年9月30日。9月30日以后考生將無法進入報名系統;
2、考生持當地旅游局開據的銀行交款票據到當地銀行將報名考務費交到省財政統收專戶(執收單位名稱:山東省旅游局;執收單位編碼:000000—800848;項目編碼:00-37753),同時領回銀行加蓋“現金收訖”公章的交款收據,將其中1聯及“2008年全省導游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同交回旅游局備案。另1聯考生保存以備領取準考證時使用;
3、考生于10月29日—11月5日到所在縣市旅游局領取準考證待考;
4、報考外語類考生的報名程序同中文類考生,考生持準考證、身份證到山東旅游職業學院參加筆試和現場導游考試(考試地址詳見準考證);
5、已取得中文《導游資格證書》者,報考外語導游,報名程序同新報考生,需參加外語筆試—翻譯考試及所報語種的外語現場考試;
6、由外省轉來的已取得導游資格證書的考生,須參加導游基礎知識及現場考試。
四、考試
全省導游資格考試分導游服務能力考試(現場導游)、筆試兩部分。
1、導游服務能力考試(即現場模擬導游考試):分為兩部分內容檢測考生的能力,即“景區(點)講解能力”和“導游服務規范與特殊問題處理及應變能力”。“景區(點)講解能力”主要考核考生對游覽區(點)知識的熟悉和掌握情況及語言組織表達能力。“導游服務規范與特殊問題處理及應變能力”主要考核導游人員對工作職責、服務程序與標準的掌握及靈活應用能力,以及對旅游過程中遇到的各種特殊問題的處理和應變能力。報考外語類考生的現場考試由省導考辦統一組織,定于11月10、11、12、13日進行,考試地點:考試地址詳見準考證。考試內容(含濟南、青島考場)為:(1)抽簽介紹山東省情、紅色旅游概述、趵突泉、棧橋、孔廟、碧霞祠、蓬萊閣、劉公島、蒲松齡故居、王羲之故居等景點之一,并現場提問所抽景點的有關內容,15分鐘。(2)現場提問導游業務規范及應急問題處理,15分鐘。漢語類考生在濟寧進行筆試及現場考試。考試地址及時間祥見濟寧旅游政務網(//www.jita.gov.cn/)。
2、筆試:我省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日期定于2008年11月8、9日兩天。筆試科目為《導游實務》、《導游基礎知識》、《旅游政策法規》三科。每科考試時間為2小時。報考外語類導游的考生筆試科目與報考中文導游的考生相同,但現場考試必須使用所報語種應試。
11月8日 上午 9:00—11:00 導游實務
下午14:00—16:00 導游基礎知識
11月9日 上午 9:00—11:00 旅游政策法規
五、費用
導游資格考試收費嚴格按照魯價費發[2003]182號及山東省物價局、山東省財政廳轉發《國家發改委、財政部關于導游人員資格考試和導游人員等級考核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魯價費發[2007]141號文件執行。新報考生:260元/人(報名費:10元/人,考試費50元/人/科,現場考試費100元/人);已取得中文導游證報考外語導游的考生:160元/人(報名費:10元/人,現場考試費100元/人,翻譯筆試費50元/人);外省轉入我省參加考試的考生:160元/人(報名費:10元/人,導游基礎知識考試50元/人/科,現場考試費100元/人)。
六、教材
全省導游資格考試教材為山東科技出版社出版的山東省導游資格考試系列教材《導游實務》、《導游基礎知識》、《旅游政策法規》,考生可到所在地旅游局購買教材。
七、成績公布、發證
考生成績報國家旅游局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評定委員會審核,考試成績合格的考生被認定通過,并發放“全國導游員資格證書”。考試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補考。
八、其它事項
1、各縣市旅游局要認真組織做好報名工作,在報考過程中遇到問題,請及時與市導考辦聯系,市導考辦設在濟寧市旅游局培訓中心。
2、考前培訓由濟寧市旅游局統一組織進行培訓。
聯系人: 唐 宏 鄭 猛
聯系電話:
聯系傳真:
根據山東省旅游局《關于做好2008年山東省“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有關文件的精神,現將我市2008年度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的考試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1、熱愛祖國,遵紀守法,遵守旅游職業道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2、具有高級中學、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3、具有適應導游需要的基礎知識和語言表達能力;4、品行良好,身體健康。
二、報名范圍
全市國際、國內旅行社從業人員和其它單位報考兼職導游的人員
三、報名
1、自2008年9月1日開始報名。考生憑身份證、學歷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四張、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近期健康狀況證明到各縣市旅游局審核,合格者到旅游局購買教材,并領取銀行交款票據。考生憑報名序號登陸“山東旅游政務網”(www.sdta.gov.cn)主頁“專題聚焦初級導游報名系統”一欄填入報考信息并提交,打印“2008年全省導游資格考試報名表”。報名截止時間為2008年9月30日。9月30日以后考生將無法進入報名系統;
2、考生持當地旅游局開據的銀行交款票據到當地銀行將報名考務費交到省財政統收專戶(執收單位名稱:山東省旅游局;執收單位編碼:000000—800848;項目編碼:00-37753),同時領回銀行加蓋“現金收訖”公章的交款收據,將其中1聯及“2008年全省導游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同交回旅游局備案。另1聯考生保存以備領取準考證時使用;
3、考生于10月29日—11月5日到所在縣市旅游局領取準考證待考;
4、報考外語類考生的報名程序同中文類考生,考生持準考證、身份證到山東旅游職業學院參加筆試和現場導游考試(考試地址詳見準考證);
5、已取得中文《導游資格證書》者,報考外語導游,報名程序同新報考生,需參加外語筆試—翻譯考試及所報語種的外語現場考試;
6、由外省轉來的已取得導游資格證書的考生,須參加導游基礎知識及現場考試。
四、考試
全省導游資格考試分導游服務能力考試(現場導游)、筆試兩部分。
1、導游服務能力考試(即現場模擬導游考試):分為兩部分內容檢測考生的能力,即“景區(點)講解能力”和“導游服務規范與特殊問題處理及應變能力”。“景區(點)講解能力”主要考核考生對游覽區(點)知識的熟悉和掌握情況及語言組織表達能力。“導游服務規范與特殊問題處理及應變能力”主要考核導游人員對工作職責、服務程序與標準的掌握及靈活應用能力,以及對旅游過程中遇到的各種特殊問題的處理和應變能力。報考外語類考生的現場考試由省導考辦統一組織,定于11月10、11、12、13日進行,考試地點:考試地址詳見準考證。考試內容(含濟南、青島考場)為:(1)抽簽介紹山東省情、紅色旅游概述、趵突泉、棧橋、孔廟、碧霞祠、蓬萊閣、劉公島、蒲松齡故居、王羲之故居等景點之一,并現場提問所抽景點的有關內容,15分鐘。(2)現場提問導游業務規范及應急問題處理,15分鐘。漢語類考生在濟寧進行筆試及現場考試。考試地址及時間祥見濟寧旅游政務網(//www.jita.gov.cn/)。
2、筆試:我省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日期定于2008年11月8、9日兩天。筆試科目為《導游實務》、《導游基礎知識》、《旅游政策法規》三科。每科考試時間為2小時。報考外語類導游的考生筆試科目與報考中文導游的考生相同,但現場考試必須使用所報語種應試。
11月8日 上午 9:00—11:00 導游實務
下午14:00—16:00 導游基礎知識
11月9日 上午 9:00—11:00 旅游政策法規
五、費用
導游資格考試收費嚴格按照魯價費發[2003]182號及山東省物價局、山東省財政廳轉發《國家發改委、財政部關于導游人員資格考試和導游人員等級考核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魯價費發[2007]141號文件執行。新報考生:260元/人(報名費:10元/人,考試費50元/人/科,現場考試費100元/人);已取得中文導游證報考外語導游的考生:160元/人(報名費:10元/人,現場考試費100元/人,翻譯筆試費50元/人);外省轉入我省參加考試的考生:160元/人(報名費:10元/人,導游基礎知識考試50元/人/科,現場考試費100元/人)。
六、教材
全省導游資格考試教材為山東科技出版社出版的山東省導游資格考試系列教材《導游實務》、《導游基礎知識》、《旅游政策法規》,考生可到所在地旅游局購買教材。
七、成績公布、發證
考生成績報國家旅游局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評定委員會審核,考試成績合格的考生被認定通過,并發放“全國導游員資格證書”。考試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補考。
八、其它事項
1、各縣市旅游局要認真組織做好報名工作,在報考過程中遇到問題,請及時與市導考辦聯系,市導考辦設在濟寧市旅游局培訓中心。
2、考前培訓由濟寧市旅游局統一組織進行培訓。
聯系人: 唐 宏 鄭 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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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O八年九月一日